——2018年8月30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上半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主动顺应检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把握工作重心,力争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一、高标定位重自强,队伍精神状态发生新变化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积极谋划工作大局,以实现三年工作规划为目标,大力提升绩效考核质效、提高中层干部执行力,全面推动武昌检察工作高效发展。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夯实队伍建设基石。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队伍建设,把讲政治与队伍建设相融合,定期分析研判队伍思想动态,为队伍建设把脉问诊,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办公会学习等形式,认真研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院历次重大会议精神,增强检察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党组重视思想队伍建设,支部落实思想队伍层面反映。
二是确定创先争优目标,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坚持正确方向,积极谋划未来三年工作,确定争创“市一流、省优秀、全国先进”的目标,制定2018-2020年工作规划,开展“聚力奋进新征程,再造昌检新辉煌”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爱岗敬业、强基固本,积极投身武昌检察建设浪潮之中。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管理,提高检察工作质效。坚持检察主业核心能力体系全面发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把短板补强,使强项更强。以市院业务绩效考核目标为引领,以每月、每季度末为结点,定期对全院绩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判,通过认真分析各项工作在全市的排位,找短板、补不足,研究发展态势,研究工作中的重难点,研究提升绩效考核质效的有力举措。
四是破除中梗阻,提升中层干部执行力。今年初,我院根据工作需要,对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从人岗相适、梯次搭配、优化组合等实际出发,兼顾资历和能力,兼顾业务和综合,兼顾当前和长远,兼顾群众基础和工作实绩,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需要与个人发展的平衡。在每周办公会上,部门负责人对上周工作要点完成、对本周工作重点安排进行汇报,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点评、检察长进行总结成为常态,强化中层领导干部执行力,大力推进工作,更加有力地落实党组决策。
二、凝心聚力顾大局,服务保障发展拓展新领域
认真落实上级院部署和区委提出的“红色引擎+五线推进”要求,聚焦监督主业,聚力拼搏赶超,加强精细化办案、前瞻性研究,积极为武昌打好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提供检察保障。
一是从重打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金融风险隐患的经济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强化对该类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积极化解社会纠纷。我院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6件28人,提前介入非法集资案件指导侦查30余次,提出取证意见110余条,有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秩序。
二是精心谋划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新增职能,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工作室”;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贯穿于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主动与区国土局、区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畅通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充分发挥诉前建议的作用,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与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构建“检校共建”合作机制,借助高校的理论优势和科研优势,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半年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平稳发展,共立案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
三是多措并举服务武昌营商环境。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民事与刑事责任界限,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紧密结合武昌实际,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企业、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八条措施》,会同武昌区工商联召开了服务非公经济、保障创新发展座谈会,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能力。上半年,我院共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3件15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0余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40余次,走访企业80余次,召开座谈会60余次。
四是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的审查逮捕案件16件59人,办结15件56人,其中批准逮捕35人,证据不足不捕21人,纠正漏捕12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5件28人,起诉2件21人。2018年5月18日,我院依法对任洪卓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该案作为我院受理的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成文同志为组长、4名员额检察官为组员的扫黑除恶专案小组,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完善证据体系,加班加点完成审查起诉工作,追诉犯罪嫌疑人2名,追诉遗漏罪行1件,追加事实120余起,追加犯罪金额4000多万元,案件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报道。
五是大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目标。自2017年“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积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大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积极探索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今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两法衔接”工作被列入《武昌区2018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纳入区委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目标。
三、突出主责强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呈现新格局
2018年以来,我院突出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刑事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一是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建立立体化监督格局。坚持少捕慎捕,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条件,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加大对涉及民生、社会治理、经济金融管理等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加强检察环节证据审查复核工作;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裁判以及涉及民生、社会关注案件的监督力度。上半年,共批准逮捕481件603人,提起公诉667件801人,不批准逮捕130件267人,不起诉53件63人,不逮捕率、不起诉率分别为30.6%、7.3%,不批准逮捕人数、不起诉人数同比增加27.1%、71%;共监督立案30件39人,监督撤案6件1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件18人;排除非法证据27件次,依法追捕漏犯42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遗漏罪行18笔,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80份,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向上级院提请抗诉1件。
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完善多元化监督体系。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公平正义的唯一标准,持续推进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稳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奋力将民行检察打造成民生检察品牌。上半年,我院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16件(含市院交办15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8件,执行活动监督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检察建议4份。2018年,我院在深耕民行传统诉讼监督业务的同时,以高检院提出的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活动,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
三是创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实现全方位监督模式。采取拓案源、强监督、补短板的方法,扎实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讯问合法性核查四项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如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掌握被羁押人员、在矫人员动态、服刑人员动向,及时掌握监管状态,确保交付、接收及收监执行等监督工作不留盲点。上半年,共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0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履职不当29件;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0件;率先在全市对涉黑涉恶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6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份;清查出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10人,现均已监督交付执行。
四是加强案件管理流程监督,实现“刀刃向内”全覆盖。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从规范案件受理程序入手,进一步强化案管部门对案件进口与出口的程序规范把握;通过案件流程网上监控,形成面向全员、全院、全过程的立体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实现对检察官办案监督全覆盖。上半年,我院统一接收、分流案件1119件,要求移送机关补送、更正案卷材料62件,完成结案审核1833件;重视对办案流程监控,坚持一日一审核、一月一通报、一案一反馈,开展口头预警办案期限提醒78次,系统内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0份,全部收到整改回复。
四、攻坚克难谋突破,检察各项改革助推新发展
2018年以来,我院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狠抓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配足配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强化书记员配备;认真落实员额内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半年来员额检察官办案2464件,其中院领导干部办案375件,占办案总数的15%。
二是探索组建新型检察办案组织。着力突出检察官办公室在科学化组织、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办案、精细化培养等方面优势,对环境资源、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专业化检察工作,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工作室”、“心桥工作室”,对专业化检察办公室的运行进行有效地探索。积极探索深化职务犯罪调查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机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提升检察官办案质效、司法公信力和职业尊荣感。
三是认真落实刑事检察认罪认罚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院“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繁简分流”的诉讼改革部署,探索建立轻案专门化、类案专业化的办案模式。上半年,我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由3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3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的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办案组,公诉部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487件546人,占全部办案数的73%,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当庭裁判率达100%。认罪认罚程序的推广,真正实现了程序全面从简,真正在检察环节做到减文书、减流程、减程序,使办案提速。
四是积极探索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改革。我院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审查逮捕诉讼化审查机制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探索建立批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邀请公安侦办人员、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加听证会,分别听取侦辩双方意见,强化承办检察官居中裁决。今年以来,我院公开审查案件1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度增长,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助推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将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动力引擎,主动拥抱大数据,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上半年,我院同时启动“三远一网智慧公诉”、“审查逮捕诉讼化审查工作室”、“多功能视频会议室”、“检委会多功能信息化会议室”、“多功能图书阅览室”、“智能化综合服务大厅”等科技运用,为历年来科技项目投入最大、进展最快的一年。
上半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整体发展平稳,有所突破,也存在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创新服务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没有有效地向检察职能延伸;在创新服务方面,没有办理出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案件;工作方法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法律监督的效果、规范性还有待提升。监督线索来源较为有限,侦查监督的规模还不够理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还不够充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力度有待加大;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加强。三是人才培养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不同层次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院人才总量还不够理想、结构还不够优化,“国字号”人才和重点业务领军人才比较单薄;复合型、管理型、研究型、业务型高端人才不足;人才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有待完善。
下半年,我院将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在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我院将以更加坚定的立场,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主动作为“顾大局”,服务和保障武昌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着重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武昌生态文明保驾护航;要开拓思路“谋发展”,不断强化检察监督职责,在社区矫正、财产执行监督、非诉执行监督上实现更大的突破;要以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为动力,全面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