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要发布 > 常委会会议文件
关于石明辉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0 10:34    打印     阅读次数:

——2018年11月21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第三评议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后监督试行办法》和《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任后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第三评议组对区水务局局长石明辉同志进行了履职评议。现将履职评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第三评议组由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共6人组成。履职评议过程中,评议组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前提,真实客观反应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一方面重视实效性。评议前,充分了解评议对象的岗位职责、贯彻人大决议决定、办理议案建议等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议内容,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另一方面重视广泛性。主要体现在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对象选择上,不仅有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等比较熟悉情况的人员,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社区监督员等第三方服务对象,综合考虑、分析研判他们的意见建议。

11月6日上午,第三评议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区水务局局长石明辉同志进行了履职评议。本次履职评议座谈会由区水务局机关干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区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共24人参加。会上听取了石明辉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评议组分为两组,与区水务局机关科级及以上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共12人进行了个别谈话。

二、石明辉同志履职情况

(一)统筹谋划水务工作。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强化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切实做到依宪施政、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宪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精心谋划水务工作。

(二)依法高效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推行水务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水务系统机构配置,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升水务应急保障能力,为全区水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重点,以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四水共治”为抓手,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本届以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对南湖白沙排水能力建设、巡司河黑臭水体治理、湖泊水质提升、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石明辉同志均能积极主动接受监督,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近两年协办大会议案1件,主办代表建议23件,办理效果得到代表认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均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办理措施实、督办力度大、工作效果好。此外,密切同区人大城环委的联系,经常与人大代表点对点、面对面有效沟通,争取代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对石明辉同志的基本评价

本次民主测评共有24人参加,发出测评票24张,其中为“好”的票数21,为“较好”的票数3。评议组认为,石明辉同志能够服务全区大局,积极进取、敢于担当,在推动水务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明显成效;坚持规范高效、依法履职,促进了水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较强的人大意识,能够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通过个别谈话,评议组综合各方面意见,认为石明辉同志在履职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区水务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内部机构、人员配置还不能适应水务工作的新形势,人员总量不足、结构配置不优、专业人才断层,离新时期水务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尚有差距。二是个别重点项目进度有待加快。受历史原因、客观因素影响,个别重点项目,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还未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水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统筹好水务机制改革、项目建设管理和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为武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可靠的水资源保障、更完善的水务基础支撑、更安全的水环境。

(二)着力破解难题。强化统筹协调,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矛盾问题的能力,注重改进工作方式与方法,力促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支持,配齐配全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提高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为提升水务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

(四)强化社会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水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