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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14:46    打印     阅读次数:

——2018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开展2017年办案质量检查方案》的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武昌区检察院对2017年度执法办案工作,重点是刑事立案监督案件质量情况以及2016年度案件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办理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年,武昌区检察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检察工作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83人,起诉139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07人,不起诉86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92件188人;依法监督立案12件15人,撤案12件16人,提起抗诉5件,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1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检察建议5份),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9件,书面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到位案件174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2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件36人,渎职犯罪案件5件6人。
二、2016年案件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围绕2016年办案质量检查中法院改变检察院起诉定性案件、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等类案件,查找出法律文书制作不够精细、程序要求执行不够严格、法院改变检察院定性案件证据把握不够精准、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释法说理不够充分等方面问题,对此,我院通过严明责任、严肃追责、严格教育等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严明责任,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针对区人大反馈意见,我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院党组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现场要求相关部门“认领”问题,迅速落实整改,逐项销号。同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强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活动,针对检察工作、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建立检务督察通报制度、司法不规范案件通报制度。2017年开展检务督察20次,在重点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各类案件评查789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50份,督促整改344次。
(二)严肃追责,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建设
针对责任追究存在的责任分散、标准不明等问题,我院重新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在对2017年度绩效目标制定中,进一步细化了办案质量问责标准。规定问题比率平均达到5次/件以上的,取消办案人员季度评优资格;季度连续发现超比例案件质量问题的,取消办案人员、部门负责人年度评优资格,并进行诫勉谈话。2017年对边整边犯、责任心不强的4名办案人员、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取消2名办案人员当年度评优资格。
(三)严格教育,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认真组织“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履责执行力、风险抵御力”学习反思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规范化专题培训。组建多元化的新型办案团队,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选派5名干警到省、市院锻炼,选派100余名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着力培养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专精尖人才。
三、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办案质量评查工作推进有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根据人大法制委部署,迅速研究制定了院办案质量检查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院办案质量检查工作。二是建立两级内审制度。为扎实开展好2017年刑事立案监督案件重点检查工作,责成侦查监督部先期开展交叉互查,形成一级质量检查;在此基础上,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组建由检委会委员、资深员额检察官参加的评查组进行全面复查,形成二级质量评查。三是形式丰富多样。侦查监督部组织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一案一讲评、一查一反馈、文书抽检评比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共计47次,通过实例讲评,促进反思整改。四是强化外部监督。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2017年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听证、庭审评价等活动72次,办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110条。
(二)明确标准,全员培训,切实保障办案质量评查工作严格规范
一是党组重点督导。院党组将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列为检察长办公会的专项议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业务条线对2017年度所办理的案件开展全面评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为统一思想,我院还多次召集干警大会和员额检察官会议,专题宣讲办案质量评查工作的重点范围、标准及质量要求,确保本院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二是统筹评查专班。在重点自查2017年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设立各业务条线案件评查组,将所有入额检察官纳入评查员队伍,实施对各业务条线办理的案件不低于10%的抽查,以提升案件质量评查的效率和整体质量效果。三是制作评查指引。评查启动前,我院根据上级院有关案件质量标准规定,研究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操作指引,引导评查员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高效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各业务条线案件评查组适时召开评查工作会,通过讲评方式梳理、汇总、解决工作难题;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解决操作标准和评查结果认定;各条线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确保评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实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办案质量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调集体评议,科学评定结果。在各条线研究拟定评查结果的基础上,召开检察官会议,共同讨论确定评查结果,并报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二是制作评查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在评查的每个阶段,制作评查通报,对于频发、易错的瑕疵问题归纳总结,及时提示,避免瑕疵问题重复出现;对于司法不规范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检察官,通报批评,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问题,视情况移交检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理。三是注重分析研判,夯实评查效果。评查工作结束后,院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近三年办案质量评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围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专业培训、落实司法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从自查的情况看,2017年度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办案质量总体较好,多数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在案件受理、审查、结案等各环节能够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没有出现办案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办案质量问题和办案安全事故。但是,在规范操作、刑事立案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
(一)案件法律文书说理性有待加强。有的《立案监督审查意见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事实和证据分析阐述不充分、不透彻,条理性不强。
(二)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反馈机制不健全。表现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不健全,巡查监督工作仅停留在对公安机关基础台账查阅上,手段单一,成效不明显;有的案件发出《立案监督审查意见书》后,未主动收集反馈结果。
(三)执法办案瑕疵问题依然存在。表现为:有的案件法律文书的文字、行文格式不规范;有的案件笔录记录的不够细致完善;有的案卷装订不合规,卷宗封面填写格式不统一、相关材料未能及时装订入卷。
(四)对司法责任制理解不透彻。表现为:少量法律文书的线上拟制、流转审批不规范;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不完善。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执法理念未能与时俱进,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在,把质量标准简单地理解为不办错案,对释法说理、规范操作重视不够。二是办案能力不强,对司法改革的新标准、新规范、新要求主动学习不够,工作上习惯于老模式、老套路。三是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文书制作马虎随意,忽视案卷装订的细节管理。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武昌区院将针对办案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力完善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司法责任
院党组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司法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从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和流转机制上进行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加强案件管理部对案件质量的日常管控,从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质量检查、司法公开等方面,引导和规制检察官履职行为;进一步细化员额检察官岗位标准,探索建立司法责任认定惩戒机制,强化业务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做到责任具体、主体明确、落实到人。
(二)深化培训引导,提升履职能力
研究制定检察业务知识经常性学习培训和司法规范化专题教育培训计划。一是开展入职培训,引导强化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全员素能培训,针对各类检察人员、不同执法岗位的职责和特点,分类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文员进行检察业务知识、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培训,鼓励全员探索新的知识、理念、方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三是开展专题培训。不定期组织不同岗位操作人员就系统案件受理、案卡填录、涉案财物管理、电子卷宗制作、案件信息公开等常见问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着力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
(三)强化监管评查,推进问责增效
一是坚持日清月结。建立流程监控员制度,确定专人对案件流程是否规范进行日常审核,及时清理不规范案件。二是案件评查方式多元化。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强化流程监控管理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日常评查与重点评查、部门评查与案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纠正存在执法瑕疵和执法错误的案件。三是案件责任追究常态化。实行司法不规范案件月报、季报的实名通报制度,并根据司法瑕疵整改实施办法和通报次数,提出问责追责意见,作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依据。今年,对存在办案程序瑕疵等不规范问题的26名员额检察官进行了通报,并计入了员额检察官的司法档案。 
(四)狠抓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从思想认识、日常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强化对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制定各环节易错节点清单,出台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抓整改促规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持续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并以落实本次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为契机,严格遵循上级关于司改的政策精神,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落细上不断努力,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注,努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