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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卫东等3人辞去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12-27 15:27    打印     阅读次数:

(2018年12月25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武昌区人大代表辞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卫东、陈忠生、皮兴胜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