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17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晓华的提名:
任命薛谦同志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莎同志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锋同志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云松同志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