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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6 17:38    打印     阅读次数:


——2018622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12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长余松同志委托,下面我代表区政府作“关于全区‘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办理工作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专题询问的工作要求,区政府于3月下旬拟定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专题询问的应询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余松为组长,副区长胡剑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询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设置六个专题组,积极对接配合区人大专项调研工作。4月上旬,区人大六个专题调研组就三旧改造项目推进中的规划、法制、信访、征收、资金等多方面进行了专题调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征收代办机构等三十余家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分别汇报了三旧改造项目推进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4月中旬,区政府召集应询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部署应询工作任务,要求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筹备应询工作。各单位结合调研具体要求及工作实际,向区人大、区政府提交了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54日,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应询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街道高度重视人大专题询问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调研,认真做好总结回顾、问题梳理及下步工作谋划。

二、三旧改造基本情况

(一)三旧改造工作背景

三旧用地是指:主城区范围内房屋破旧、布局零乱、基础设施落后、安全隐患突出、集中成片的旧城和城市棚户区;三环线内及相邻重点区域已确定要进行改造的旧村;城市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旧厂房用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13]1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暨三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16]29号)的要求,我区于20168月初步完成了“十三五”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研究。按照应改尽改、统筹谋划、提升品质、不留遗憾的总体原则,全区三旧改造总用地面积984.52公顷(约10平方公里),占行政区划面积11.3%。改造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464.86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征收总面积1041.74万平方米,改造提升及保护整治房屋423.12万平方米,拟策划改造项目共计134个。按照每年100-120万平方米测算,完成征收需8-10年,完成建设需11-13年。

结合全区发展战略中确定的功能板块格局,共分为滨江商务区、华中金融城片、武昌古城、白沙新城片区、杨园片区、中南片区、南湖片区、中科武大智谷片区8个三旧片区。初步拟定实施时序基本原则:第一个阶段(2016-2017)为开局打基础,以基本符合规划、成熟度较高的项目为主;第二阶段(2018-2019)为塑造形象,重点以功能区建设为抓手,同步推进零星地块改造;第三阶段(2020年及以后)为全面铺开,以打造高品质核心区、功能区以及征收量较大、启动难度高、经济平衡较差的项目为主。

我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述研究成果,合理编制年度计划,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按程序报市政府纳入三旧(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计划。

(二)市、区级组织架构

市政府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旧改造规划、政策、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三旧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督办考核等工作。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设置工作专班,负责三旧改造业务管理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我区三旧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由区建委、区征收办、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华中金融城管委会等四个职能部门承担。区建委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并编制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做好相关协调、服务、督办和考核工作;组织策划和实施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项目,土地整理、储备和出让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区征收办履行房屋征收行政管理职能,统筹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制定房屋征收制度规范,开展前期准备和后期司法工作,对全区房屋征收项目进行政策指导、考核督办、涉法咨询,对征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检查和督导等。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华中金融城管委会负责组织策划和实施重点功能区内三旧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储备和出让工作。

区发改委、区法制办、区科产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广局、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委、区信访局、规土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三旧改造的协调配合工作。

根据房屋征收项目难易程度、被征收户数,分别设置区级指挥部和项目部两类。区委、区政府于2017113日印发了《关于成立及调整部分房屋征收项目区级指挥部的通知》(武昌办文[2017]2号),新成立了轨道交通、东西城壕片等9个征收项目区级指挥部,调整了武锅生活区片、农讲所片等13个征收项目区级指挥部。各指挥部指挥长由区级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责任单位人员、征收实施单位、街道、社区、服务机构人员组成。

三、主要工作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形成以上率下态势

区委、区政府将“落实征收收尾挂地攻坚年”列入《2017年全区“八大工程”总体布局方案》,2018年又将征收挂地纳入发展拼搏线五大重点工程。

市、区领导高度关注我区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多次到项目现场走访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破解难题、研究政策,并对具体问题认真研判,具体调度推进。

市政府汪祥旺副市长率市直相关部门亲临滨江核心区,就规划、招商、涉军涉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市规划部门主要领导率相关处室3次到区,专题研究我区三旧改造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委刘洁书记亲自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就旧改项目涉军涉密、规划控制、五九铁路外迁、风光村改造等重点难点问题,争取市政府的支持;余松区长主持召开城中村改造工作专题会议、调研四水共治工作、专题研究滨江核心区规划方案和招商引资工作,并率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前往国开行主动对接融资事宜;区人大多位领导担任项目指挥长,科学决策、全面协调,确保了项目按进度推进;区政府分管领导主动对接市领导、市重点办和相关市职能部门,就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储备及供应等寻求支持。区政府以土资委会、常务会形式进行专题研究,对征收拆迁项目进度进行排名,促进部门、街道开展“打擂台、大比武”活动。

(二)加快土地整理,保障供应释放空间

2016-2017年度,全区策划旧城改建项目79项,推进实施房屋征收项目29项,作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决定23个,完成房屋征收178.6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75.73亿元;完成土地供应28宗,供地面积1091.16亩,土地成交总款约180亿元,规划可建面积约250万平方米(其中:公建约150万平方米;住宅约100万平方米),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提供载体支撑,为城市经济发展腾出空间和释放活力。

20096月,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区负责二环线内、外共8个城中村改造任务,主要采取自主改造和统征储备两种模式。目前,姚家岭村、柴林头村等7个村已全面进入拆迁收尾阶段;风光村已完成基础数据复核备案和初步改造方案,待市政府明确改造模式和改造主体后全面启动风光村拆迁工作。

(三)坚持依法依规,房屋征收规范操作

我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政府令第275号)以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武政规[2018]6号),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征收的规范,统一制定征收文书,形成各类征收制度规定11个,征收流程7个,合同模板14个,规范性文书表格12个。2017年修订了《武昌区征收代办服务机构委托合同》,进一步明确代办服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推进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2018年拟订了贯彻实施《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三旧改造补偿流程、标准,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同时还引入法律顾问参与房屋征收工作,有效推动了三旧改造相关法规的执行。

(四)创新工作模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为加快项目征收收尾,夯实土地储备整理,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高效推进土地供应。

1.加强考核,奖励机制提振士气

围绕全区每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针对三旧改造具体项目实施,成立房屋征收专项考核组,定期召开的全区征收工作会议,定期对全区房屋征收项目进行考核、打分、排序和通报。同时,根据全区收尾挂地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奖惩办法,将房屋征收项目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对表现突出的干部提供培训、考察、外出学习机会,对干出实绩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进一步强化干事创业正能量。

2.围绕政策,多措并举保障资金

区政府高度重视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的经费保障,并积极争取区人大的支持。2017324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关于同意将武昌区人民政府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监管的决议》(武昌常字〔20178号),为资金筹集及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我区具体采取以下途径筹集资金:一是通过财政一般预算安排,以预算下达的方式对预算单位进行资金拨付;二是使用中央保障房专项资金进行补充,对符合使用要求的省级棚改项目优先进行资金安排;三是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城市建设和改造顺利进行;四是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在合理偿还存量债务的情况下,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城市三旧改造工作开展。

2016-2017年我区多平台筹措房屋征收资金共计385.7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02.6亿元,社会资本9.6亿元,贷款237.2亿元,市级资金36.3亿元),同时,土地出让收入可滚动投入新项目之中,基本覆盖“十三五”后期我区三旧改造资金需求

3.突出主轴,加快建设亮点区块

围绕长江主轴江南亮点区块建设工作重心,全区大力推进规划编制及公共空间建设工作,同步推进亮点区块范围旧城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滨江商务区共策划改造项目28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60公顷,现状建筑面积222.3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06.18万平方米。其中滨江核心区总用地面积138.64公顷,规划总建筑规模300万平方米,拟新建24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92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及1450米新地标塔楼。今年底滨江核心区部分地块将实现挂牌出让。得胜桥千年古轴整治提升系列工程已启动综合性规划,同步策划启动该区域房屋征收工作。20173月,白沙新城南片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白沙洲片概念性城市设计于20176月中旬启动规划研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于201712月听取了阶段性成果汇报,并提出了明确的深化完善意见。杨园新城主要依托铁四院,打造高铁及新型轨道交通产业集聚区,目前概念性城市设计已完成市规划局与区政府联合中期审查,现正在深化完善方案设计,终期成果拟报市规委会。

4.结合旧改,布局建设双创基地

我区在推动三旧改造项目过程中,结合创新园区建设,秉承产业融合、产城融合、资源整合的理念,通过三旧改造和楼宇空间再利用,布局建设双创基地,打造重点园区和产业化基地。

一是按照全市“两江四岸”总体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实施白沙洲地区旧城更新改造,打造“白沙·智洲”,将其建设为产城融合的智慧创新创业示范新区。二是集合利用中科院武汉分院、武汉大学的科研实力和科教人才资源,依托中科院小洪山片东、中区项目打造“中科武大·智谷”,将其建设为国家级科教融合与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基地。三是整合中南建筑设计院宿舍区与七医院用地,打造建设工程设计产业集聚区,承接和支撑武汉打造建设“武汉·世界工程设计之都”。四是利用三角路村还建项目,打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导向的V+合伙人大厦重点产业园区,园区总体规模7万平方米。

(五)紧抓信访维稳,充分摸排化解积案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拆迁信访问题的解决,逐年化解,特别是2017年,我们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市信访部门分两批交给我区信访积案363件,其中,征收拆迁类236件,占总数的65%。区级指挥长和征收拆迁单位主动、大量、高密度接谈,向信访人提供多套方案选择,带领信访人挑选还建房,比选各种补偿安置方式,促进签约190余件。

1、多方联系,推动协谈。对不在辖区居住、甚至居住在外地的,主动出击,“你不找我、我找你”进行约谈。

2、调整思路,积极化解。对原化解方案上访人不接受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调整化解思路,寻求共识,推动化解。如拆迁户黄某原要求原地还建一套商品房再加50万元,因诉求过高,始终难以达成协议。后来调整思路,调换一套动迁房进行安置,再给一定经济补偿,黄某看房后非常满意,当即签订协议。

3、创新方式协谈促化解。按照与信访人同吃、同住、同生活的要求,针对不同信访对象,采取上门贴着谈、租房住着谈,转变思想,推进签约,取得较好效果。

4、积极引导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对征地拆迁积案中要求过高,已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书,化解难度较大的,积极引导通过诉讼解决。

对恶意缠访闹访人员,依法开展训诫,明确政策底线,说明利害关系。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复非访的信访人,建立完善信访、维稳、法院、检察、公安联合处置进京非访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处理。近年来,我区没有发生拆迁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拆迁上访人员逐年减少。今年比去年同期相比,拆迁人员进京上访下降76.5%,征收拆迁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六)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民生项目落地

“十三五”以来,我区将三旧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逐步完善区域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市政道路建设方面打通了惠安路南段、新河路、沙湖大道南段等38条微循环道路,区域路网密度进一步提升,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交通拥堵情况有所缓解。

停车场建设方面完成了建机路下沉式停车场、金沙路停车场、梅苑社区平面停车场等22个点位的建设工作,共新增4946个泊位。有效缓解了我区部分景点、学校、老旧社区存在的区域“停车难”问题。

同时,还严格落实规划布点,在改造项目中配建社区用房、党员活动中心、医疗服务、幼儿园、中小学等民生工程。2018年,我区在城中村拆迁收尾过程中,拟向市园林、教育等四个部门拆除净地后移交38.8万平方米的绿地、教育、公交场站、停车场用地;同时拟建成20条道路,2000个公共停车泊位。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  安置房源不足,筹集难度较大

由于武昌区内土地资源稀缺,同时由于全市功能定位的原因,安置用地面临“无地可落”的局面。同时,功能区建设中的被征收人要求就地或就近安置,导致安置房源问题凸显。

一是数量不足,不能满足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的需求。二是安置房源的地点、面积、户型与被征收房屋不匹配,不能满足就地或就近还建要求。三是部分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合同违约问题转化成政府的信用问题和涉及信访维稳的社会问题。四是部分城区实施地方保护,外区购买房源受到限制。

(二)  征收涉及面广,项目收尾困难

通过分析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个环节,影响改造时序,阻碍土地供应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贯穿房屋征收、土地储备、挂牌出让等多个节点。

1.   征收诉求畸高

少数被征收人一是怕吃暗亏,保持观望;二是提出种种过分超出政策范围的条件,把房屋征收当作发财致富的最后机会;三是利用征收的机会要求解决几代人的住房问题,希望能安置多套住房;四是经济基础差,为解决今后的就医、生计等问题要求高额补偿;五是采用用时间换空间、捏住项目时间紧的软肋、故意不签协议。上述情况直接导致部分项目工程无法按时交付断面、征收验收一拖再拖等。

2.   公建协调困难

目前我区三旧改造中涉军、涉铁及地区大单位的已启动项目主要包括中科院小洪山片、鹦鹉洲棚改二期等几十余个。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权属不明确,部分由单位出具内部证明,未在地方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证书,造成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被征收单位大多要求土地置换作为补偿方式,无法满足其诉求。三是单位公建征收协谈程序复杂、上报审批过程漫长。四是权属登记注销难彻底,存在抵押、查封、大证核减、不动产换证等情况,程序复杂,费时费力。

3.   法定程序复杂

2013年至今,全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881件,经协谈化解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有79件,因审查周期过长,绝大部分撤回诉讼请求,最终裁定强执的有3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6个月后才可申请强制执行,进入司法程序后,还需较长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开庭审理等系列工作,全过程需耗时近一年。严格的司法审查与项目建设目标的要求存在矛盾,征收实践与司法程序步调难统一。

(三)融资渠道变窄,融资能力受限

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财预[2017]50号文和财预[2017]87号文实施后,规定地方政府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政府购买服务要坚持现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仅允许地方政府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来举借债务。但根据最近两年我省地方债发行结果看,中心城区申请债券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我区面临的融资压力逐渐增大。

由于国家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我区除明伦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向商业银行融资的47.5亿元外,滨江文化商务区申请国家政策性贷款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的剩余152.5亿元及区建委、滨江文化商务区采取土地储备方式,参照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模式融资的280亿元均未能执行。

(四)信访压力过大,积案化解困难

一是拆迁信访积案化解难度大。拆迁户对补偿的期望越来越高,签协议难度大。部分拆迁户借限时化解积案之机,对原有承诺反悔,提出更高诉求,化解难度更大。二是拆迁问题进入司法程序难度大。《征收条例》对房屋征收拆迁每一个环节都明确了进入司法程序路径,但被征户更多是通过信访途径反映,而不愿走司法途径,寄希望通过上访获取更大的利益,但信访程序没有强制力,终而不结。


五、下步工作对策

(一)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改造时序

充分考虑武昌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布局、重大产业分布等多种因素,明确年度改造目标和重点,科学分配三旧改造项目,合理推进改造进程,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同时,将三旧改造项目与还建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促进就业、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等多方面相结合,通过集中成片改造与“微改造”相结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18年,全区策划旧城改造项目77项,计划年度完成房屋征收80.72万平方米,“城中村”拆迁6万平方米,拟提供还建房16701套,153.05万平方米。

(二)资源整合,多策并用筹措房源,保质保量按期入住

一是集中新建一批。结合全区征收计划和旧城改造计划,在功能区建设和旧改项目中,充分整合区域存量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武船一分厂、积玉桥C、白沙洲南等地块,集中新建还建房11586套,102.17万平方米。二是积极团购一批。与市相关部门对接,选取区位适宜、品质良好的商品房,积极团购1417套、16万平方米作为安置房源。三是原地还建一批。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原地还建3698套、34.88万平方米。四是深化清理一批。对全区现有房源继续深化清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确保每套房都用在关键点上。五是协调税务、房屋管理部门、产权登记部门,建立团购商品房管理机制。

(三)开拓思路,提高征收工作效率,积极创新改造模式

1.征收工作前置。转变以往征收决定核发后再强力进行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的工作思路,在征收范围确定伊始就启动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入户调查,充分征收被征收人意见,将征收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困素化解在前期工作中,缩短征收签约时间,努力降低征收拆迁成本。

2.积极探索预征收。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和其他城区成功的案例经验,根据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情况,对有条件的三旧改造项目探索预签征收补偿协议实施房屋征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征收周期长的困境,提升房屋征收工作效率。

3.由“全面拆除”向“微改造”转变。根据武昌古城保护的要求,结合今年七军会对黄鹤楼俯视线环境综合整治的经验,在“城市改造”的基础上探索“城市更新”的方式,逐年对于具备条件的历史街区、老旧社区,在留住原有历史肌理和传统风貌,坚持以人为本,实施违建拆除、五面整治、小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的“微改造”。同时,充分挖掘老城区潜在资源和优势,保护和修缮文物古迹、工业遗产,对历史建筑予以活化利用,延续历史文脉,保存城市记忆。 

(四)多管齐下,全力破解收尾难题,高效推进依法行政

1、多渠道解决被征收人的个性诉求。进一步摸清被征收人的各方面诉求及难点,在把握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对被征收人提出的临时过渡、子女就学、搬迁回迁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研究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切实解决被征收人实际困难。

2、与被征收人协谈,不能简单讲政策,算补偿。要针对被征收人实际生活状况,分析比选各种补偿方式及还建房的优劣,制定切实合理安置补偿方案,对迟迟未能签约的,算清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讲清道理,取得被征收人的信任。

3、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武政规[2018]6号)规定,及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完善申请资料,避免因为材料缺失耽误审查时间。同时,房屋征收部门研究出台涉及强制执行维稳相关预案、对策,为法院审案提供良好的稳定环境。

4、因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一审、二审审限较长,其中一审审限为6个月(可延期3个月),建议法院审理时予以支持,快审快结;在审查强制执行案件时,建议法院对征补决定无疑义的,快立快裁;除法律规定的程序外,还需向中院、高院报审,建议予以简化。

(五)积极筹措,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1.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依据年度城建计划,合理安排城建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财政资金在项目使用中的效益。对符合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的棚改项目,结合实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同时,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省级棚改项目加强监管,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使用,切实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2.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强化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安全性等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对债务高风险融资主体实行债务风险预警。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切实化解债务风险。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偿还存量债务,对出让的土地收入安排好资金归还阶段性本金及利息的资金,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3.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造。进一步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革,依法支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后的市场化融资,对完全市场化且盈利水平较高的项目或业务,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其提供融资;对盈利水平暂时难以达到市场化融资要求的项目,协助融资平台依法通过补足资本金、注入资产、引入PPP模式等措施,支持构建稳定的现金流,提高资产规模和质量,满足市场化融资条件。

(六)主动作为,源头管控信访预案,充分做好积案化解

1.强化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各征收拆迁项目要根据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拟订信访维稳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突发事件和存在隐患不断完善。

2.充分发动群众,切实保障权益。要深入居民家中详细了解家庭成员、房屋结构、工作生活等基本情况,为有针对性解决困难、化解矛盾打下良好基础。听取居民代表意见,完善细化房屋征收方案。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征收拆迁群体的合法权益。

3.提高人员素质,规范征收行为。加强对征收代办机构的考核,通过政策法规的培训和日常管理提高征收拆迁工作人员的素质,防止因工作态度、政策水平导致矛盾升级。同时进一步完善对于征收代办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升征收工作服务水平。

4.加强信息收集,做到未雨绸缪。切实加强征收拆迁单位、街道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交流,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重点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稳控工作。强化信访、维稳、街道、项目的联动,发现苗头第一时间处置。

5.做好接访劝返,依法打击处置。房屋征收项目指挥部、街道、社区要安排专人在指挥部接待来访群众,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合理诉求。对发生集体上访、进京上访要及时到赶赴现场做工作,安排得力人员进京做劝返工作。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依法处置。

 

“十三五”中后期,区委、区政府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三旧改造工作,积极利用三旧政策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以城市更新来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拉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居环境和提升居民幸福感,不断优化“三区两翼”空间布局,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为全面建成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