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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刘洁辞去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01 10:04    打印     阅读次数:


(2018年1月5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刘洁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所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洁辞去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按规定报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