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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刘晓明等辞去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01 09:51    打印     阅读次数:

(2017年12月14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

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刘晓明、肖永高、陈烈同志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晓明、肖永高、陈烈3位同志辞去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按规定报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