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
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刘晓明、肖永高、陈烈同志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晓明、肖永高、陈烈3位同志辞去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按规定报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