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10次会议通过)
为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代表履职,结合武昌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统一代表小组和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时间,原则上每年单月20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双月20日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前或推后,但必须在本月内进行,并事前以书面形式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