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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1 10:11    打印     阅读次数:

——2017年9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5次会议上

区环保局局长  孙  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3月《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全区共路检、抽检和入户检机动车尾气1260多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921台,实施补贴1094台。同时,还注重强化辖区25个加油站的油品质量,以及油气回收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了辖区加油站统一升级使用国Ⅴ标准油品,并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改造。通过以上工作,有效的减少了辖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有力的提升了全区大气环境的质量。2016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9天,比2015年同期上升49天,优良率达到66.4%,比上年增加14.2%,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空气质量改善绩效目标任务,在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考核排位第2。今年1至8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82天,优良率比上年再增8.2%,8月份实现了全月100%优良天气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政府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改善生态环境、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每年初区政府都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改善空气质量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纳入环境保护绩效目标。今年伊始,就明确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区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之中,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限行车辆范围,切实执行黄标车禁行规定,下大力淘汰黄标车的具体要求;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到环保、交管等部门调研,并深入车检点和加油站等点位进行检查指导;区政府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协调督办会,掌握工作进展,分析解决具体情况和问题。

二是建立了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做到明确专人、明确任务、明确节点,理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权属,确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职责范围,各相关部门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各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财物上给予安排、倾斜。区环保局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两名局领导共抓此项工作,并从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人员中组成专门力量,狠抓工作安排与落实,收集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密切市区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上级的支持与帮助;武昌交通大队把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主动配合尾气路检抽检,狠抓黄标车清理淘汰工作;区工商质监局制定了《武昌区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机动车维修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实施车用燃料的专项检查;区商务局加强了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了成品油的市场供应以及日常监管;区城管委(交通运输局),要求营运车辆落实定期进行环保检测,并掌握第一手情况,提出整改要求。通过明确职责,使全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为贯彻落实《条例》打下了良好的组织领导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近年来,区政府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广泛宣传,搞好正面引导,努力营造社会氛围的要求。区环保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联系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大专院校和民间环保组织多次开展社会宣传,先后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办理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和开展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仅几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为许多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知识。武昌交通大队采取信息化手段,建成了全区各街道、社区(工作站)的微信联络群,充分发挥社区群干的力量,及时了解掌据辖区内老旧车辆状况, 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区工商质监局重点围绕辖区2个机动车检测机构和25个加油站,主动上门宣传,组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区商务局从油品源头入手,积极宣传政策法规,确保全区加油站完成国Ⅴ油品升级。区城管委(交通运输局)对全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了送《条例》上门的宣传活动,并全面检查企业落实情况。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条例》的精神较好地覆盖到了居民群众、街道社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加油站、车辆维修企业和机动车大户等多个层面,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依法管理,狠抓落实

几年来,根据《条例》的要求,我们一方面重点抓机动车尾气监测,查处冒黑烟机动车和淘汰黄标车,强化维修车辆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另一方面也注重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机动车维修单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落实国Ⅴ油品升级,开展车用燃料专项抽查工作,加大了依法管理的力度。

一是区环保局会同武昌交通大队,组成联合专班,定期实施路检工作,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发现不合格车辆现场处理,下达处罚单,并责成车主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创新使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争取上级支持,今年武昌地区第一条尾气在线监测装置完成安装调试,正式投入使用。今年市级目标下达给我区入户检测、路检及查处冒黑烟机动车任务共500台,截止7月底,已完成307台,完成任务的61%。

二是严格执行黄标车区域限行规定。2015年3月以来,武昌交通大队狠抓三环线以内黄标车限行执法,共查扣相关违法车辆1339台,加强了黄标车区域限行信息化的管理,保证了限行制度的落实。

三是认真实施车辆淘汰补贴制度。截止2017年3月,全区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921台,对1094台黄标车实施淘汰补贴,补贴资金达1002万元,有力的推动了全区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四是强化辖区加油站油品质量及油气回收设施的日常监管。区环保局每月对全区25个加油站的回收设施明察暗访,对未正常使用的加油站及时查处,并限期改正,目前全区各加油站的回收设施使用情况正常。同时区商务局狠抓国Ⅴ油品升级,确保了辖区加油站全部使用国Ⅴ车用油品。区工商质监局为确保油品质量,今年以来加大了对辖区内的汽柴油产品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共抽查加油站25座,油样60批次,经检测所有汽柴油项目均合格,合格率达到100%。

五是区城管委(交通运输局)今年对辖区1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督促6家客运、货运企业清理黄标车,针对汉石石油运输公司4台油罐车存在的配套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改正要求,现已整改到位。

六是区工商质监局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环检机构检验行为、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结论的准确性等情况,同时通过考评检验人员职业道德和检测水平等,较好地帮助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能力,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准确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贯彻执行《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上,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大,形式不活,方法不多,没有深入持久地走进企业、街道社区和人民群众之中,进行广泛有效宣传,还没有形成全民关心支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人员力量不足,虽然全区基层面建有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各部门和单位都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但由于区级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无固定机构和稳定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往往都是兼职,精力比较分散,阶段性的突击多,难以形成持久战。

三是对抓拍的冒黑烟车辆处罚难,虽然手上有确凿证据,但对他们缺乏钢性制约手段,使得对冒黑烟车辆处罚难以到位,这些车往往没有受到罚款而照样行驶,影响法规执行的严肃性。

四是我区检测机动车硬件设施和技术还达不到要求,还不能自主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相关计量器具开展检测,辖区机动车排气检测仪器须报省市级质检所进行检测,因检测时间跨度大,影响工作深入推进等。以上这些问题,有待我们今后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整改。

五、下一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四项措施,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宣传和监管。探索采取微信微博、政府部门公众号、新型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社会面的宣传,抓住“无车日”等重要节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尽快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区、各部门和执法监管人员三级责任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区环委会和大气办的作用,建立由区环保、武昌交通大队、工商质监、城管和商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共享车防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技术能力。建立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季通报一次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职责任务。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通过增加尾气在线遥感监控设施等方式,提高宣传和执行效率,并不断升级完善必要的技术装备,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检验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管,实现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大检查频率,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全区各加油站油品质量及油气回收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断降低我区机动车污染,提高空气环境质量,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