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1次会议通过)
2017年是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武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武昌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做出新贡献。
一、关于监督工作
1、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区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督促区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检查南湖、白沙洲区域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督促区政府加强重点地区防汛设施建设,提升防洪排渍能力。检查巡司河武昌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促进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检查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工作,促进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检查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区公、检、法“三机关”2016年度办案质量开展检查,调研区法院立案工作情况,推进公、检、法“三机关”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管工作机制。对招商引资工作开展视察调研,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2、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区本级决算。初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及财政预算监督专家组作用,不断扩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参与面。
3、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组织开展《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区政府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的社会秩序。对《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区政府加大整治力度,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检查《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4、认真督办大会议案。做好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继续推动旧城有序改造更新,拓展我区持续发展空间的议案》和《关于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议案》的督办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组织常委会委员、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向代表通报议案办理情况,切实增强议案办理实效。
5、做好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省、市人大工作联系点和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继续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将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报市人大审查。
6、开展“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督查。认真贯彻市、区部署,结合人大法定职能,对2017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相关责任部门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以实际成效兑现承诺。
7、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努力拓宽人大信访渠道,扎实推进“阳光信访”。做好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成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关于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8、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把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与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武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关重大事项,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区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推进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适时组织代表对《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三、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9、坚持依法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区委人事安排意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依法任免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区法院审判人员、区检察院检察人员,保证区级国家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修订完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初审、听取供职发言、实行任前询问、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受任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培育宪法信仰,彰显宪法权威。
四、关于代表工作
10、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街道代表组为基本单位,在全体代表中开展“强素质、提能力、有作为”主题实践活动,鼓励代表积极参与“五个一”活动,即:参加一次学习培训、开展一次学习体会交流、督办一件议案或建议、监督一项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11、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以提高代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初任代表的集中学习。坚持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督导各街道代表组落实全年组织6次以上代表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与代表和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通报相关工作安排,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切实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坚持和完善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并适时予以通报。健全代表述职制度,接受原选举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12、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常委联系人大各街道工委、代表组制度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广泛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依托街道代表工作室、社区代表接待站、社会治理创新网络平台等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依法开展代表就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约见相关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持证视察等活动。
13、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及时整理交办大会263条代表建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关于加快推进中科武大·智谷建设》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交办前的综合分析,完善分类督办和分级交办机制,提高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相关工委跟踪督办制度,适时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的动态管理。督促区政府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目标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
五、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14、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建立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主导、机关党总支主责、机关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主管的责任体系,夯实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的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行使法定职权一起谋划、同步推进,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坚持不懈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
16、推进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好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集中培训,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开展。针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发展完善中迫切需要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促进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发挥人大智库作用,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和工作合力。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区人大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继续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岗位锻炼和交流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加强办文办会、公文运转、安全保密、后勤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继续开展党建、文明创建等活动,激发工作活力,营造和谐务实、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环境。
附件1: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审议议题
附件2: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主任会议听取汇报或组织视察调研的主要内容
附件1
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审议议题
第1次常委会会议(一月份)
1、任命新一届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2、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
第2次常委会会议(三月份)
1、学习传达省、市人代会议精神;
2、任命区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
3、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征询组成员名单(草案)、区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专家组成员名单(草案)。
第3次常委会会议(五月份)
1、听取区政府一季度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南湖、白沙洲区域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3、讨论通过《武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4次常委会会议(七月份)
1、听取“一府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2、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3、听取区政府关于《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5次常委会会议(九月份)
1、听取区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自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2、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
4、审查批准武昌区2016年财政决算。
第6次常委会会议(十一月份)
1、听取区人民政府三季度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关于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意见的报告,通过关于召开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第7次常委会会议(十二月份)
1、听取各代表组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报告、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意见;
2、初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报告、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3、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讨论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
5、讨论决定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6、讨论通过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组成及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7、讨论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8、听取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附件2
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主任会议
听取汇报或组织视察调研的主要内容
1、视察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3月)
2、听取区政府关于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
3、听取区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
4、听取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6月)
5、检查巡司河武昌段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6月)
6、调研区法院立案工作。(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