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认真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十分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将其作为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文明武昌的重要内容来部署,建立养犬管理机制体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在涉犬警务处理、日常巡逻巡查、集中整治“犬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养犬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管责任乏力,管理有缺位现象,不文明养犬行为仍然存在。通过审议,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落实法定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从社会宣传、行业整治、疫苗防疫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性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管理合力。区公安分局要严格执法,简化办证流程,积极回应群众投诉建议。区城管委要对犬只造成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实施教育、劝解、处罚和卫生清理。区工商局要对犬类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卫计委要做好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区食药监局要对犬只实施检验检疫。区财政局要积极筹划专项经费。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社区、居委会及养犬居民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制定养犬公约,协调处理养犬纠纷。
二、强化办证管理,夯实主体责任。要以办证为抓手,引导规范养犬行为,夯实养犬责任。通过对养犬证办理及年检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规范养犬行为。落实犬只身份识别,贯彻执行犬只标识终身悬挂工作,做到事发有源可查和追溯,坚决遏制犬只伤人事件。对“犬患”较为突出的区域,要严格控制新增犬只数量。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管理水平。通过行政引导方式,以养犬登记为重点,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引导社区自治,充分发挥居委会、小区物业等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以住宅小区为中心,延伸养犬管理触角,推广养犬社区自治,实现自律养犬;引入社会专业组织,完善公共场所犬只配套设施,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犬类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委等要严格把控犬只经营场所的许可审查,从服务流程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五、做好防疫检疫,落实源头管控。区食药监局要指导宠物诊疗机构的犬只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覆盖率,从源头遏制狂犬病毒。区卫计委要认真做好基层站所狂犬病暴露门诊工作,配强专业医疗队伍及医疗设备,从严加大对狂犬病的预防及监管工作。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委要联合加大狂犬病预防的宣传力度,普及科学防控狂犬病的知识,增强市民防控意识。
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风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的引导作用,认真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提升养犬人的文明素质,增强养犬人的法律意识、公德意识与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采取有效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建立规范化文明养犬试点,树立文明养犬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