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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养犬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1 09:55    打印     阅读次数:

——2017年7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4次会议上

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   江  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贯彻实施《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情况。2006年5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后,区人民政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宣传文明养犬,落实准养犬只办证年检,依规开展养犬执法,全面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养犬管理基本情况

(一)强宣传,文明养犬渐入人心。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呼吁居民依法、文明养犬。一是每年统一印制宣传横幅、宣传手册、展架及展板,在社区、花鸟市场、宠物店等场所广泛悬挂、张贴、发放,向广大养犬居民宣传《条例》的主要精神及相关规定,播放、刊登狂犬病的预防、治疗知识以及准养犬只的收费、办证等相关规定;二是在绿化广场、步行街、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固定宣传点,教育引导广大养犬居民依法文明养犬,营造依法、守法氛围;三是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形式向居民进行文明养犬宣传,与居民进行互动,及时解答网民各类咨询;四是结合“万民警察进社区”工作,在社区中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专题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为养犬居民提供办证、咨询和疫苗注射服务。《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200余次,制发各类宣传资料80余万份。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媒体宣传、宠物行业宣传、入户宣传,全区养犬居民对《条例》内容知晓程度逐步提升,文明依法养犬观念渐入人心,涉犬报警逐年减少,2013年犬患警情845起,2014年834起,2015年706起,2016年400起,今年以来接犬患警情98起,较上年同期112起下降1.3%。

(二)多元治,狠抓涉犬行业管控。区政府积极贯彻《条例》精神,严抓涉犬行业管理,制定了武昌区养犬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至各相关部门,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区城管委、区卫计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多元共治。区公安分局对全区宠物医院、宠物商店、宠物美容院等131处犬只服务机构进行了摸排,要求逐家张贴文明养犬宣传画,引导文明养犬;区工商局严把宠物店办证关,禁止在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部位开设宠物店。同时,派出网格巡查员定期到宠物店进行巡查,对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超经营范围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辖区存在宠物交易的花鸟市场,与各犬只交易门点逐家签订责任状,要求不出售违禁犬,公安、工商组织联合巡查,依法整治违规销售烈性犬和大型犬等问题。区食药监局对全区22家宠物诊疗机构采取巡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整治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指导宠物诊疗机构通过注射四联、五联及狂犬疫苗,对宠物狂犬病、犬瘟等宠物疫病实施防控,并填写宠物健康管理手册,张贴疫苗注射标识,记录注射时间,做到一免一证,全区毎年宠物接种免疫疫苗5万余次,有效遏制狂犬病毒。区城管委对全区范围内存在饲养犬只随地便溺影响市容环境、占道售犬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环卫清洗作业和集中整治,共批评教育饲养犬只随地便溺行为220余起,整治流动摊贩、占道售犬27处。区卫计委加强对首义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玉桥街凤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指导、监管,配备了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的冲洗设备、疫苗冷藏设备及专业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共及时处置狂犬病暴露患者34262例。

(三)提效能,办证年审方便快捷。区政府致力于工作效能的提升,着力优化养犬办证年审、检验检疫程序、简化犬类经营主体审核登记手续,重点做到三个“为”:为办证年审行为降门槛,为涉犬经营主体减负担,为养犬居民生活增便利。在对登记的准养犬只植入电子芯片进行管理时,依托“武汉治安”微信公众帐号,开通网上预约办证(年检)通道,在全区6家具备资质的宠物医院设立办证点,集中办理准养犬只办证(年审)审批、收费、照像、检疫、植入电子芯片等程序,同时,优化犬类经营场所工商登记、经营地址审核等流程,为犬类经营主体减负。在保证依法严格审批的同时,还提升了各项工作效能,实现了养犬工作“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极大方便了广大养犬居民。对养犬居民较为集中、犬患问题较为突出的社区,区政府还组织办证点工作人员,利用双休日时间,送服务上门,深入社区开展“一站式”现场集中办证活动。《条例》颁布以来,全区共开展“一站式”办证活动300余场次,办理准养犬只登记证8416个(小型观赏犬6804个,大型犬1612个)。

(四)抓执法,教罚结合重在教育。区政府积极开展养犬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公安分局、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对无证、违法养犬、占道售犬、因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犬类经营场所无证经营、非法开设犬类交易市场等行为进行查处,注重教罚结合,以提高犬业经营主体、养犬居民自觉守法意识。工作中,加强人员及硬件配备,公安部门配备专业养犬执法小队,并成立由民警带队、保安协管员参加的养犬执法小分队,配有养犬执法车,配备犬夹、捕犬网、犬笼等专业捕犬工具,对流浪犬、违规犬依法收容留检,对涉犬110报警快速出警处置,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现场训诫纠正,对违法养犬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将日常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每年春、秋两季,区政府组织全区开展治理犬患集中行动,以遏制犬只繁殖季节犬患高发的势头。留检的无证、流浪犬只及时送犬类临时留检所,有效遏制狂犬病的传播。《条例》颁布以来,共办理违规养犬案件1035起,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7000余起,留检流浪犬、违规犬、病犬9241只。2016年以来,全区共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700余起,依法查处违规养犬案件122起,留检犬只1179只。

(五)尽职责,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区政府积极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将加强养犬管理、执法工作上升到维护武昌城市形象,服务全区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来抓。2013年8月,万达集团中央文化区K4工地负责人向区政府反映,工地内一“钉子户”在其房屋内违规饲养多条大型犬、烈性犬,严重阻碍工程建设。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理,调集治安大队(养犬管理执法队)、东亭派出所、驻区特警共35名警力,经依法事前告知,在养犬人未按要求自行处置违规犬只的情况下,果断执法,在该场所依法留检藏獒等大型、烈性犬只11只,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2014年3月,武昌江边联投时代中心项目部反映,地块土方施工期间,有人在工地内违规饲养藏獒等3条烈性犬只,阻碍工程进行。区政府组织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养犬管理执法队)果断处置,经现场查看,因场地宽阔且犬只凶猛,不具备捕捉条件,在清理封锁现场,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依法使用武器击毙犬只3只,有效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六)重民意,积极回应投诉建议。对于武汉城市留言板、阳光信访、市长专线12345等平台上涉及犬患问题的群众举报和投诉建议,区政府均积极回应,及时办理,第一时间将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2017年6月7日,网友通过“城市留言板”反映南湖花园宁静苑小区犬患问题突出。区政府收悉后,迅速与网友对接沟通,同时派出养犬管理执法队,会同南湖派出所社区民警,连续3天在宁静苑小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流浪犬留检工作,共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300余份,留检流浪犬只4条。举报网民对区政府的积极作为表示“非常满意”。2017年6月10日,区人大代表(蒋惠园教授)反映,武汉理工大余家头校区内犬患问题突出,建议相关部门进校园开展相关工作。6月14日,区政府组织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杨园派出所分管领导带领养犬管理执法队、社区民警,到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进行调查,并听取了代表关于犬患问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针对代表反映的饲养大型犬、不束犬绳溜犬、犬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等具体问题,提出了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养犬户集中摸排、开展一次“一站式”办证服务、开展一次执法留检集中行动“四个一”工作措施。当日下午,养犬管理执法队员在校园内巡查捕获流浪犬3只。处理方式得到代表好评,后续工作情况将持续向代表反馈。

二、当前养犬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区在加强养犬管理方面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目前限制养犬工作面临的形势仍较为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无证养犬问题较为突出。目前,全区有8416只犬办理了准养登记,但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多数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无证饲养犬只问题突出。

(二)违规养犬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市民一户养多犬、养大型犬等现象存在,携犬出户不牵行,有的携犬进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有的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等。

(三)各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多。每年我区均有接到涉犬的议提案,近年来涉犬案情呈高位运行。同时,新闻媒体对犬只伤人、街头流浪犬等问题时有曝光。

(四)养犬管理执法难度大。据多次调查,市民中喜爱养犬和反对养犬的群体均占有较大比例,且各自观点鲜明,态度激烈。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遇到的阻力较大,且养犬执法危险性大。近年来,民警和保安协管员在收捕流浪犬、病犬过程中,也有多人被犬只咬伤。在处置犬只伤人纠纷方面,往往伤人犬只已逃离现场,存在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各养犬管理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按照《条例》要求,以及2006年市公安、农业、卫生、工商、城管局等5家联合会签的《关于明确养犬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各有关部门均负有养犬管理的职责。工商部门要加强犬类交易市场的管理;城管部门应加强街面巡查,对户外犬只排泄物等问题加大管理力度;食药监部门应加强免疫点、疫苗等的监管力度,配合公安部门搞好养犬办证工作;卫生部门应宣传防治狂犬病的有关知识,搞好预防控制工作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重视和协同不够,养犬管理工作的合力不够。二是养犬办证工作存在瓶颈。由于犬只登记办证前需免疫,为了方便犬主,“一站式”办证点设有犬只疫苗接种点,但犬只疫苗有的可防治多种疾病,有的还分为国内、进口疫苗,价格60元至200元不等,使犬主误认为办证收费过高,从而严重影响了办证积极性。三是养犬日常管理仍需加强。由于执法力量有限,各部门养犬专兼职人员和协勤人员经常被挪用其他工作,目前均无常态化的犬患治理执法力量,当前主要采取阶段性、战役式集中行动的方式治理犬患,以致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犬患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

三、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三个机制”

1、完善养犬管理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由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牵头,每季度组织区城管委、区工商局、区卫计委、区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落实“定期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重大问题会商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区养犬管理协作水平,推动各养犬管理职能部门实行养犬管理联动、联勤、联查、联管。

2、建立综治考核制度。建立严格街道和社区为主体的养犬管理工作责任制,各街道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有重点地在大型社区建立养犬管理劝导队,实行覆盖区、街、社区的养犬管理网络。区综治部门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制定全区养犬管理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

3、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一是区政府掌握全区养犬管理的总体情况,根据时势开展调查研究,确定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检查考核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区公安分局、城管、工商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及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特点,制定工作措施和目标。掌握辖区养犬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和督促养犬管理工作落实,搞好情况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同时,确定宣传工作的目标、形式和内容。以服务群众为本,营造良好的养犬管理工作环境。三是深入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宣传动员,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将养犬管理工作作为我区卫生、文明、模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既保障市民群众饲养宠物的权利,又依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充分发动社会参与养犬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养犬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落实“三支队伍”

1、建立社区养犬管理劝导队。成立以各部门工作人员为主,组织物业人员、保安队员、居委会成员骨干成立社区养犬管理劝导队,一是开展入户信息采录。对辖区养犬户逐家上门,摸排养犬情况,采录犬只信息;二是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对养犬户发放《致犬主一封信》,对饲养大型犬的,限一个月时间自行迁出限养区;对准养犬只,要求犬主登记办证、依规年检、文明养犬;三是开展文明养犬劝导。每天清晨、傍晚,对重点部位、社区开展巡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制止和劝导。对社区存在的流浪犬、病犬、大型犬,以及经多次上门做工作仍违规养犬的,通知公安分局养犬执法队执法,及时留检。

2、健全区养犬执法队。区公安分局健全10名专职民警、协管员参加的管理执法小分队,配备专门车辆、工具;各派出所组织专管民警、协管员,配备专用工具。一是收容、留检流浪犬、弃养犬、违规饲养犬;二是捕杀狂犬、病犬和正在侵害人的犬只;三是宣传养犬管理法规,教育和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四是受理公民对犬患的报警和投诉;五是处置违规养犬行为。区公安分局每月对各派出所养犬执法队工作进行考核,并与养犬执法队民警、队员绩效考核挂钩。

3、建立宠物服务机构志愿队。以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店、宠物美容院业主、工作人员为主,成立志愿者队伍,立足行业和门点,开展养犬宣传、登记养犬信息、办理犬只免疫,成为养犬管理的宣传点、办证点、服务点。

(三)突出“三类整治”

1、突出犬只交易市场整治。对全区犬只交易市场进行摸排,特别是对较大规模的宠物市场,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从源头上加强养犬管理,禁止养殖、出售违禁大型犬。

2、突出犬患重点部位整治。紧紧围绕犬患高发区域,组织专人进行集中整治,对犬只办证审批、检验检疫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文明、安全养犬环境。

3、突出季节性整治。每年春、秋季犬只繁殖季节,组织全区性犬患整治行动,留检街面流浪犬,控制犬只伤人、扰民事件的发生,防止狂犬病蔓延。

(四)创新“三项做法”

1、升级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对现有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依托全市犬只免疫系统,建立犬只免疫、办证、年检等与犬只有关的数据平台,全面掌握相关数据,让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开展工作。

2、改进宣传方式,提倡文明养犬。通过加强131家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店、宠物美容院等行业管理,利用市民为宠物治病、美容和购买宠物用品的机会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提高知晓率。同时,拓宽养犬宣传渠道,在经费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将采取在地铁、商圈的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播放动画宣传片,定期向养犬人发短信、电子邮件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文明养犬。

3、改进管理方式,倡导志愿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与武汉市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宠物分会协同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巩固行业阵地。在社区居委会成立养犬管理服务志愿队,发动群众自治,提高犬主依法文明养犬意识。

(五)实现“三个提升”

1、联合整治频率提升。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委、区工商局、区卫计委、区食药监局等养犬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每半月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整治行动,区公安分局每月牵头组织各养犬管理职能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全区全年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达到132场次,联合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化;各职能部门整治工作情况每半月报至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汇总。

2、执法处罚力度提升。区公安分局要加大《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执法处罚力度,在2016年查处122起违法违规养犬案件的基础上,2017年的查处案件数要至少提升30%,达到158起以上。

3、办证年审数量提升。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准养犬只办证、年审工作组织,在2016年办证、年审准养犬只600只的基础上,2017年的办证、年审数要至少提升20%,达到720只,以后逐年递增至少10%。

下一步,区政府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以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起点,认真接受监督,在执法检查中改进和加强,在监督中完善和提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提高全区养犬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武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