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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1 09:54    打印     阅读次数:

——20177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4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高检察监督力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武昌检察工作的跨越发展,为武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部分:2017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86773人,批准逮捕445565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82939人,起诉697846人。完善和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速审查批捕武昌火车站附近的胡泽东故意杀人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武汉雷胜科技有限公司33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等新型犯罪案件。突出整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3754人,移送审查起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2366人。2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全面审查,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不批准逮捕139206人(包括证据不足不捕143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52人,不构成犯罪不捕11人),不起诉3036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149人。3统筹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试点工作,与法院、公安、看守所、司法局协作,畅通试点工作办案流程,优化配置办案资源,实行统一分案、协作办案、集中起诉、专人出庭的专职团队办案模式,逐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机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424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8件,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二)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坚决贯彻“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的要求,加大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事关民生民利的行业及领域进行系统分析,突出查办大要案、窝串案、案中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24人,渎职犯罪案件45人,案件数位居全市前列。其中在交通运输领域99人、征地拆迁领域24人、银行金融领域22人。抓紧抓好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安排9名干警参与省、市、区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并取得重大成效。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2007年以来的录入信息进行全面清查,研究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录入与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确保信息录入一个不漏,查询一个不错。16月,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206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9.5%,开展预防调查28次,警示宣传教育16次,案例分析23件,编发《预防与服务》26000册。深化“检企共建”,新增武汉地铁8号线二期工程为检企共建项目,与辖区内8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检企共建活动,为区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路径,创新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运行模式,率先与区邮政公司共同启动“春风送廉、检邮携行”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

(三)突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检察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1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6人;对确有错误的法院判决提出抗诉4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检察环节证据审查复核工作,依法纠正漏捕18人、漏犯5人、漏罪9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份、检察建议3份、排除非法证据5件;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证人、鉴定人出庭10人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和在庭审中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当好诉讼参与者的“主角”。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看守所监管人员和羁押人员开展警示教育2次,针对羁押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份,均被办案单位采纳;纠正漏管的社区矫正人员22人,发出纠正通知书22份,社区矫正机构均回复列管;对20167月以来的刑事判决中的财产刑涉案财产进行清查、登记、造册,拟对予数额较大、法院未进入财产刑执行程序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集中清查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已监督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人;积极开展“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工作,并已通过省、市检察院的考核验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件,其中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执行监督案件6件,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0件;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起诉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调查终结3件),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随县封江口水库违法筑坝拦汊、投肥养鱼污染水源案件的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率先推动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落实落地,并被确定为全国19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之一。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信访问题,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制定应对群体性和突发性上访的工作预案,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按照一听要细、二查要全、三讲要透、四辩要明、五帮要实的工作方法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办理群众来信38件,接待来访群众152867余人,处理集体访11件;依法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56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刑事申诉3,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全面清查20072017年的举报线索,清查举报线索651件。

加强专项监督。1)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监督行政机关录入案件379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人。(2)统筹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加强与区环保局、食药监局、烟草局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联系,服务和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3)全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与武昌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实施的意见》,在武昌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设立派驻检察室,并组织工作专班负责各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

二、全面从严治检,夯实检察工作基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干警队伍稳定

改革中,因人员分类、部门整合、岗位调整、工资待遇发生变化,干警队伍的思想状况有了新变化。坚持将队伍稳定作为改革期间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建立由检察长负总责,政工部门总体协调、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强支部,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院党组先后召开55岁以上在职老干警、35岁以下青年干警和中层干部座谈会,问智于检、交心谈心,通过深入交流和探索,加强对干警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措施,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营造廉洁从检良好氛围

聚焦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担责、尽责、督责,全面加强党组班子和纪检组建设,党组、纪检组开展谈心谈话55人。以检务督察工作为载体,从值班、考勤、工作日志等日常管理制度着手,紧紧抓住作风、纪律、廉洁等重点,开展检务督察8次,约谈10人,提醒谈话24人,批评教育40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推进情况的过程监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防止责任脱节断档。把讲规矩、守纪律摆在第一位,组织实施“两严一对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对照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我们怎么办?)学习反思大讨论活动、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正风肃纪强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大力开展全员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严格执纪问责,完善“一案双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内部腐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发生腐败案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内设机构进行追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坚决查处,对1名失职的预防干警和2名责任领导分别进行追责,给予了纪律处分

(三)加强检务保障,确保司法办案工作

1)强化科技强检工作。办理技术检案67件、同步录音录像70件;完成武昌区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建设,完成全数字化监控录像备份存储系统安装调试工作,组织开展检察专网分级保护设备系统维护及巡检。2)强化司法警察工作。严格实行法警编队管理,严格规范法警的执法行为和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组织开展4次岗位练兵活动,执行各类警务活动779次,办案安全无事故,并开设“昌检警务之窗”宣传专栏,培育警务文化。3)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主动适应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抓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做到开源节流,确保经费保障的正常化和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陆续改造卫生间、食堂、办公大楼外立面;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差旅费报销等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机关运转有序。

(四)创新未检工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始终把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贯穿于工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12人(不批捕3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323人(起诉78人),启动社会调查18人次,为涉罪未成年人指定法定援助16件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4人次,切实做到四个100%100%开展社会调查、100%有辩护人、100%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100%进行犯罪记录封存(符合封存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果总体良好。以司法办案为依托,组织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为中、小学校“量身定制”法制教育课程,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以“预防校园暴力、守护成长净土”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凝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加强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司法局、社工组织的协作机制;已经与共青团武昌区委达成共建意向,计划在武昌区青少年宫设立“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借助武昌区未成年人校外心理辅导站的资源优势,对未成年观护对象开展以心理辅导为特色的观护工作,丰富帮教模式,培育法治宣传工作阵地。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学习贯彻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情况,“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等工作情况,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办案质量检查。2)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加强与政协、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办理政协提案1件,获得政协委员的肯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是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核查,依法依纪处理。3)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参与评议案件、监督司法救助、监督搜查活动,办理意见建议19件,不断完善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二部分:2016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

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2016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人大评议意见

2016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队伍的监督管理、办案人员的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任务依然艰巨。

区人大对2016年工作报告的评议意见:一是加强检民联系,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三是加强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探索“智慧办案”。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和评议意见,我们着力加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司法改革信心,加大改革推进力度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47名入额检察官已经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岗位,三类人员实现分类定岗。建立了适合检察规律的办案组织,共设置检察官办案组5个,独任检察官26名。突出强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合理划分办案权限,落实检察官办案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一案一评和一事一评相统一、按类型评查和按比例抽查相结合、评查项目和难度系数相一致的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得到市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并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深度整合“八部一局”,实行“扁平化”管理,着力推进大部制的实质融合。在大部制整合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经报请市检察院,将办公室和政治处整合为政治部,实现优势互补、职能互通。目前,全面实现了入额检察官和人员分类到位、基本办案组织到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到位、“八部一局”整合到位。

(二)认真抓好人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1)认真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六项重点工程和省市院人才发展规划,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活动的要求,制定、实施《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把各种规范要求融入司法办案流程、岗位职责和办案质量标准之中,引导检察人员切实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公开意识,筑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思想根基,并组织开展武昌区院第三届“检察职业道德群星谱”评选活动,培树各项工作的先进典型。(2)依据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着力推进教育培训实战化,加强新形势下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民行检察等业务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岗位实战演练,组织优秀资深干警与青年干警结对子,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专业技能实战培训和操作,通过公诉论辩、侦讯模拟、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使其快速成长。(3)加强学习型机关的创建,组织开展“诗意昌检、悦读人生”读书活动、“我心中的检察院”征文演讲活动,培育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探索三类人员交流转任机制,加强对不同序列检察人员交叉轮岗、交流互换体系的建设,实现检察人才的科学培养和合理运用。

(三)深化检民联系机制,持续推进检务公开

1)以检察服务站为载体,将“心桥工作室”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通过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展览、涉法涉诉来信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工作,如参与2017年武昌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教活动暨现场咨询活动,深入辖区20余家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制定、实施《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把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在老百姓的口碑中打造出武昌区检察院的执法公信力。(2)健全和细化案件管理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健全案件质量三级评查机制,对案件办理的规范化进行全过程监控,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07件、法律文书675份、重大案件信息1件,并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受理律师阅卷165次。(3)强化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打造全媒体阵地,巩固和挖掘昌检网阵功能,加强对检察职能、重大案件、先进典型等的宣传报道,健全涉检舆情监测、导控、处置机制,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

(四)加强检察科技工作,为“智慧办案”打牢基础

建立检察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技术应用、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高司法办案中检察技术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侦查指挥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完善信息引导侦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信息的收集、处理、运用能力,提高侦查办案的科技含量,实现侦查工作快、准、狠;启动库存档案的数字化工作,计划实现30000余册库存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录入、建档;新购置电子卷宗制作仪器,大力推进案卷电子化,制作电子卷宗17063669卷;加强检察技术人员的培养和人才引进,配足上级院要求的专职检察技术人员,配置必须的科技装备和技术用房,确保检察技术工作保障有力。

 

第三部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017年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武昌检察发展目标更加明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主动、司法办案的效果更加显现、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更加深入、队伍建设步伐更加坚定,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切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定政治立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妥善处理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和相关敏感事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职能。继续狠抓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惩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完善法律监督新格局,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监督为本的观念,全面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推动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巩固完善司法改革,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加快配套制度落实,确保真正运行起来,探索符合武昌检察工作实际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断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抓好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切实推动派出所监督试点任务的落实。

(五)严格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根据各类检察人员、不同执法岗位的职责和特点,开展更加专业化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培训,提高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力争一批业务精、作风硬、能战斗的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