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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7:20    打印     阅读次数:

——2021年12月15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赵  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定不移服务大局,助推武昌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以维护金融安全为中心,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批捕376人,起诉344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下同)。针对武昌地区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对近四年来办理的金融领域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共同推动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以重点帮扶、司法救助为抓手,助力脱贫攻坚,选派3名干警驻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先后投入11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帮助对口扶贫联系点拓展产业扶贫项目,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2020年村集体实现增收增产21万元。积极运用司法救助职能,为涉案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73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助力污染防治,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积极投入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等战役,办理的长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被列为湖北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倾力投入疫情防控。疫情“大考”,彰显检察担当。面对百年不遇新冠肺炎疫情,全院干警成建制下沉社区一线,全力配合开展数据核查、清洁消杀、物资发放、病人转运、隔离点值守等工作。坚持抗疫、办案两不误,克服各种制约因素,疫情期间,共批捕118人,起诉193人。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对涉疫情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依法批捕起诉了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以防疫募捐名义实施诈骗、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造成严重传播危险等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着力维护疫后稳定,开展涉疫信访风险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因疫情引发的争议纠纷案件,注重与公安、法院、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用“检察温情”抚平“疫后创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快速应急响应能力。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人都是环境,案案关涉环境”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研究制定武昌区院《关于服务非公企业、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八条措施》,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58人,起诉104人。加强涉企诉讼活动监督,先后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慎押、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涉市场主体刑事诉讼“挂案”清理、控告申诉案件清理、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切实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办理的某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串通投标一案,案发后该公司众多项目陷入停滞,综合考虑案情和企业实际情况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两名负责人返岗后企业重现活力,该案入选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主动延伸工作触角,深入开展“检察官进企业,同讲一堂法治课”等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持续推进反腐败案件查办。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职能、机构、人员的转隶,共转隶检察人员27人。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健全日常联络、个案协调、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等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组建职务犯罪案件专门办案组,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责,监检衔接更加畅通,案件办理更加高效。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8件69人,提起公诉41件44人。认真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权,坚持依法立案,规范侦查,立案查办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6人。

二、坚定不移维护稳定,助力平安武昌建设

全力投入平安武昌、法治武昌建设,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切实维护区域平安稳定,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59人,起诉7462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法轮功”“全能神”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批捕25人,起诉  36人。回应人民群众平安诉求,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98人,起诉180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黄赌毒”等犯罪批捕1933人,起诉2075人。对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580人,起诉1710人。全力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开辟该类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行快捕快诉,共批捕76人,起诉65人。深入推进“断卡”专项行动,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上下游犯罪,努力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成功起诉了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的“1.20缅北”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25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

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落实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确保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共起诉涉黑案件1件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1件48人。办理的任洪卓等人涉黑案,为全国首例成功公诉的房屋中介涉黑案,入选2018年武汉市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湖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汇编》。推动“伞网清除”,逐案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5条。推进“黑财清底”,依法审查、认定“黑财”,加强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的监督,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化“行业清源”,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促进健全防止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我院扫黑除恶办案团队、个人多次获得省、市、区级表彰。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认真落实“民呼我应”要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7100余件次。在全市率先制定《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对群众来信全部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实体答复。建立院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信访案件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检察长包案办理重复信访案件40件,办结化解率100%。坚持在司法办案中延伸检察职能,深挖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和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书、专项报告100余份,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办案,就黑中介案、黑护工案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缺位,辖区部分旅馆未严格限制未成年人入住,在校大学生误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排查堵塞管理漏洞,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

加强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的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批捕26人,不起诉23人;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24人,起诉15人。加大打击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5人,起诉78人。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二次伤害”。对涉案未成年人跟进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合力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由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90余场,深受学生好评。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聚焦校园周边烟草市场整治、交通安全等,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合力,推进“校园圈”社会治理。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在全市率先建立工作协调及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心桥工作室”品牌效应,依托“心港湾”观护基地,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特色帮护活动131人次。“心桥工作室”先后获评“武汉市百佳政法示范点”“武汉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三、坚定不移强化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优化刑事检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审查,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指控证明犯罪职责。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1671人,不诉586人。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对两起故意伤害案件,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9件,撤案8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7份,追捕漏犯242人,追诉漏犯123人,漏罪166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刑事判决提出刑事抗诉22件。成功抗诉的冷尚贤故意杀人案、张晓红组织卖淫案,入选全省十佳抗诉案件。加强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4份。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到位,提出纠正意见106件。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排查,累计向各办案单位提出纠正意见19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切实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水平。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35件,提请市院抗诉5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0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深挖虚假诉讼线索9件,依法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件。探索民事申诉公开听证机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参加案件听证会,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秉承双赢共赢多赢理念,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更深更实。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49件,立案4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先后办理了全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军地协作公益诉讼案、全市首例提起诉讼的食药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积极开展英烈保护、名木古树保护、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回应群众热点关切,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电梯运行、窨井盖破损等开展重点监督。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实效,针对平湖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污染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保障该地区常住30万人口饮用水安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医疗废物处置、违规使用塑料制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问题开展调查走访,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推动问题整改。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贯彻高检院五年改革规划,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80%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2019年5月,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合理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优化人员配备,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总布局,检察职能履行更加全面、协调、充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内部监督、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科学建立业绩考评体系,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将原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整合为刑事检察部,统一履行批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打通批捕与公诉之间的壁垒,实现司法效率最大化。通过“捕诉一体”办理机制,案件一次退查率、捕后不起诉率均呈现下降态势,检察官引导侦查、证据审查、庭前把关作用更加凸显,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强化捕诉衔接工作,着力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刑事案件“侦捕诉”衔接工作指引(试行)》,围绕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及法律适用,将案件审查环节向捕前、捕后两端延伸,实现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阶段的有效衔接。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三部”相关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机制,通过简化文书、减少流程、优先移送、集中办理等方式,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认罪认罚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大幅缩短。自2018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2840件3211人。充分发挥类案管理效应,针对“醉驾”案件频发且在刑事案件受理数中占比较高的情况,会同武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推行“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促进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更利于社会关系的快速修复,该机制入选2020年度武汉市法治建设十大重要事件。

五、坚定不移强本固基,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五个过硬”总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定期向区委报告工作,确保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和队伍梯队建设。坚决落实政治巡察工作部署,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总体目标要求,传承红色基因,赓续检察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的发动力、推动力作用更明显。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党建+业务”双提升,党建业务深度融合。院团支部荣获2020年度武昌区“五四红旗团支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荣获2021年度武汉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称号”。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以岗位素能标准为指引,统筹全员培训,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持续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探索案例研讨等学习交流模式的品牌化运营,打造《昌检·开讲啦》青年干警业务研讨综合平台,聚焦办案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定期开展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培养探究能力,促进教学相长。针对犯罪智能化、隐蔽化趋势,加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检察官培养,20余人次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10件案件被省院、市院评为典型案例,干警徐永芳荣获“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马文婷在全国首届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能手”称号。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以“昌法秉正,厚德惟公”为基本理念的昌检文化体系,营造积极作为、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力推进“正风肃纪”专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加强过问登记、问题倒查与责任追究,有效规范检察人员接触交往,全方位筑牢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防护网”。深刻剖析、反思我院近几年暴露的几起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为警,以案为戒。特别是今年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将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贯穿始终。聚焦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逐一清查,逐项整改,做到了动真碰硬、触及要害。通过队伍教育整顿,干警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我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深化智慧检务管理。推进科技创新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实现经费保障更加精准、科技装备更加先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完成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检察工作专网等“三远一网”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指挥调度中心、数字档案中心及办案工作区建设,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六、坚定不移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每年组织检察官旁听“两会”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围绕案件质量检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按照审议意见认真改进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武胜门遗址保护的建议,及时联系武昌区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遗址保护状况,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磋商,形成保护合力。常态化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定期向代表呈送《武昌检察工作动态》,利用辖区各街道每月代表活动时间,组织检察官向代表面对面汇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视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见证宪法宣誓、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活动,全面、深入、实时地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广泛听取、吸纳意见建议。对建议提案,实行专人受理、专班办理、专门答复。认真办理了马素芬、王聃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信息披露制度”的提案及喻超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建议,推动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落实落地。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网络矩阵,加强以案释法和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检察案件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等对外发布案件信息3000余件。积极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监督103人次。深化与区工商联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通报、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工商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对应当进行公开听证的案件实行“应听尽听”,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让检察办案更阳光,更透明。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历经检察改革与突发性疫情的叠加考验,全体干警充分展现了能战斗、过得硬、靠得住的优良作风,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过去的五年,我们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开拓创新,在捕诉一体、扫黑除恶、认罪认罚等工作的推进中,多项革新举措得到上级院的认可与推广。过去的五年,我们切实打造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队伍,全国业务能手、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频繁涌现,“排头兵方阵”备受瞩目。过去的五年,武昌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监委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在运用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武昌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二是业务短板还需要进一步补强。“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履职能力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思路还不够宽,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队伍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干警作风不严不实,特别是这几年暴露的几起违纪违法案件,需要我们从深层次剖析和反思。五是检察宣传、法治宣传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努力,认真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武昌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基层建设,精进有为、担当尽责,努力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围绕大局助推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妥善办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全力守卫“舌尖上的安全”和“绿水青山”。进一步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平安稳定

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坚持不懈抓好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办好为民实事,促进平安和谐。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结合监督办案,深入分析研判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司法问题,采取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前端治理,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监督办案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更加注重捕诉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大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和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努力在职务犯罪检察中的没收违法所得、缺席审判,社区矫正和强制医疗监督等方面取得突破。做强民事检察,全面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做实行政检察,统筹推进、全面发展各项行政检察职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拓展领域,提质增效,加大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打造过硬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完善检察组织体系,优化办案组织建设,优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司法责任链。统筹深化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治素质考核、业绩考评、司法责任追究与员额退出的衔接机制。提升检务科学管理,升级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加强素能建设,坚持素质强检、人才兴检,持续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始终以奋斗者的姿态,以追梦人的毅力,履职尽责,担当有为,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作出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向教育部发出建院以来的第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实施的一种新型办案机制,是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现场查获未造成交通事故、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醉驾”案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区公安分局3个工作日内侦查终结,区人民检察院2个工作日内移送起诉,区人民法院2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名词解释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向教育部发出建院以来的第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实施的一种新型办案机制,是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现场查获未造成交通事故、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醉驾”案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区公安分局3个工作日内侦查终结,区人民检察院2个工作日内移送起诉,区人民法院2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名词解释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向教育部发出建院以来的第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实施的一种新型办案机制,是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现场查获未造成交通事故、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醉驾”案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区公安分局3个工作日内侦查终结,区人民检察院2个工作日内移送起诉,区人民法院2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