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曾 崎
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也是我们继往开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奋斗目标,适应新要求,探索新方式,建立新机制,树立新形象,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决策落实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大履职的根本遵循,抓重点,创思路,添举措,助发展。
(一)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有行动。围绕区委区政府最关心,群众最期盼,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的脱贫攻坚工作,我们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武昌区“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面发动辖区368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入户走访了新洲3个结对村60户困难家庭和武昌辖区1309户困难家庭。在这个过程中,全体人大代表带着对人民深厚的感情,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脱贫攻坚政策,了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力所能及帮助贫困户解决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及上学、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共收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83个,汇总提出6个方面工作意见,要求政府整改落实。这次行动整合了代表资源,创新了人大代表履职方式,搭建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新平台,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省市区代表参与率实现100%,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落地落户落实。
(二)助推重大战略,支持发展有举措。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全区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我们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视察,了解全区招商工作情况。作为重点课题调研,联合全球知名咨询专业机构戴德梁行,对我区2014至2017年招商引资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形成底数清、问题准、方向明、措施实的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更好实施“一号工程”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参考。我们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主题活动;贯彻市委“四水共治”工作部署,三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检查南湖、白沙洲排水工程建设情况,敦促区政府解决群众关注的水患问题;组织代表监督巡司河武昌段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求政府优化治理方案,倒排工期,抓好落实;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代表查阅相关单位工作资料,深入维修厂、加油站、机动车尾气监测点明查暗访,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推动问题立查立改;组织调研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智慧工地”建设、“绿满武昌”工程等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武昌生态建设。
(三)依法决定任免,工作落实有保障。为促进市委关于“长江主轴”建设和亮点区块打造的工作部署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支持区政府加快武昌旧城更新改造步伐。依据决议,武昌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等9家银行授信200亿元,截至目前已提款128.7亿元,为推进纺器村、白沙新城南区、武车BC片等棚户区改造提供了资金保障,进一步改善了区域规划布局,提升了城区功能。为规范区政府投资管理,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根据该决定要求,区政府制订了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本次大会已将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草案)单列,供各位代表审议。常委会还修订了《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任免程序,组织宪法宣誓,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2017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及常委会工委委员、人民陪审员135人次。
二、坚持依法监督,促进发展共享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依法监督作为庄严的使命和责任,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一)深化法律监督,法治建设有进展。区人大常委会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并且同立法征询、“七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力求法律监督取得实效。针对《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敦促区政府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启动武泰闸体育场规划改造、提档升级工作,积极构建活动系列化、场地便民化、组织网络化、健身科学化、服务均等化的现代全民健身体系。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检查,针对部分单位预算绩效意识不强、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缓慢等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加大《预算法》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问题,组织开展《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养犬监管、规范养犬秩序。组织开展区政府“七五”普法工作调研,要求区政府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更加重视立法征询工作,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成立立法征询组,先后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等10多部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开展立法征询,收集整理意见建议117条,报省、市人大立法部门参考。我区立法征询工作经验在市人大立法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加强工作监督,质量效能有提升。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力求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组织评查区法院、区检察院、武昌公安分局2016年度案件质量,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报告,重点审查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调研司法改革、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情况,检查监所安全建设情况,推进司法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管,落实司法改革要求。重点开展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区财政预决算情况的监督,针对经济增长新动能较为脆弱、财政增长基础不够牢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等问题,提出了加快创新发展、突出项目重点、加强财源建设、强化预算约束、提高支出绩效、支持民生改善等建议。围绕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调研房地产中介市场整治工作,提出了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宣传引导、推进信息公开、抓好源头控制等意见建议。针对武昌火车站地区部分基础设施老化、非法营运存在、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敦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效能。
(三)聚焦社会热点,群众需求有回应。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围绕“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武昌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确定询问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针对监管能力不足、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够等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了夯实工作基础、加大监管力量、营造创建氛围等建议和要求,并跟踪监督问效,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针对社会养老保障问题,组织调研老年食堂建设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促进老年食堂更快更好发展。
三、坚持服务代表,促进作用发挥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代表主体,密切代表联系,搭建服务平台,发挥代表作用。
(一)创新工作方式,代表联系有机制。密切代表联系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制度和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制定印发《关于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街道工委、人大代表的通知》,明确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12名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办主任每人联系8名区人大代表,不驻会的常委会委员每人联系4名区人大代表,做到了联系代表全覆盖。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已走访联系区人大代表264名。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到街道接待代表,同时约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现场作出答复与说明,搭建了代表与政府部门沟通桥梁,促进了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和解决。2017年,组织主任接待日7场,接待代表95人次,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73人次,督办问题75个。区人大代表也通过走访选民、接待群众、慰问贫困家庭等多种形式广泛联系选民,及时反映民情民意。我们加大代表履职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代表退出机制,对无故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广泛联系选民、不积极履职的代表发出提醒函14份。依法组织开展补选工作,共补选代表12名。
(二)拓展组织形式,代表活动有载体。人大代表工作室、接待站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联系群众、接受选民监督的重要平台和窗口。2017年我们新建社区代表接待站92个,目前全区共有街道代表工作室14个、社区代表接待站137个,实现了代表接待站社区全覆盖。各人大街道工委依托代表工作室(站)开展代表接待活动,2017年全区共开展接待选民活动109次,参加活动的市区人大代表462人次,接待选民1414人次,整理反馈意见375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区人大各街道工委以“强素质、提能力、有作为”为主题,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督办、联系选民、访贫问苦等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各项工作。为全面提升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我们制定了《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培训五年规划》,2017年5月、7月和9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128名代表分3期到全国人大深圳、北京、厦门培训基地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进一步深化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良好基础;我们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适时邀请专家举办法律讲座、辅导报告,及时满足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需要。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工委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监督、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交流分享等活动,让代表多渠道了解人大履职方式,熟悉工作方法,激发履职热情,提升履职能力。
(三)探索督办模式,代表履职有成效。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更是人大工作增强实效、服务中心、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为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常委会领导、对口工委负责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督促各承办单位落实“三访”制度,即“办理前访代表,了解代表的真实意愿;办理中访代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办理完结访代表,向代表报告办理结果并接受反馈测评”,并探索了建议办理质量评审工作机制。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204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95件。通过一系列的过程督办、质量督办和效果督办,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常委会把督办《关于继续推动旧城有序改造更新,拓展我区持续发展空间》(一号议案)放在突出位置,要求区政府把旧城改造与重点功能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我们高度重视《关于加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二号议案)的督办,加强对政府及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使议案办理的过程切实成为推动工作新发展、取得工作新成效的过程,推动区政府搭建管理网络、梳理责任清单、建强基层队伍、整合服务资源,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我们将督办《加快推进中科武大·智谷建设》重点建议作为推进区委决策部署实施的保障过程,督促区政府明确中科武大·智谷产业功能定位,出台产业创新支持政策,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武昌区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截止目前,入驻各类孵化平台的创新型企业700余家,集聚创新人才2000余人,中科武大·智谷发展势头良好。
四、坚持从严从实,促进自身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基础,突出重点,创新制度,严格管理,树立人大新形象。
(一)突出思想建设,政治站位有高度。我们坚持政治引领,把学习放在首位,认真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进一步深刻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践意义,行动上按照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履行有机结合起来,重大事项决定体现区委意图,人事任免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为区委决策落实和武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更好地保证区委对全区一切工作的领导。
(二)注重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有尺度。制度建设是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我们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会风建设的意见》,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提出抓落实的5点措施,保证了会议质量、提高了会议效率、保障了会议秩序。修改完善《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拟订《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文起草、审批、处理、归档工作程序,落实上级精减公文工作要求,强化常委会决议、决定的督办落实。
(三)加强机关建设,从严要求有力度。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机关建设直接影响着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发挥。我们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党组主导—党总支主责—党支部主管”责任体系,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着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精心组织每次“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2017年,在区委的领导下,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提升,在继承中创新,在监督中支持,凝聚代表,履职为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共武昌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人大各街道工委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团结奋进的结果,是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协作、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一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党的领导是前提,人大代表是主体,依法监督是保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最高标准。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一是工作经验不足。2017年是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虽然大家履职热情很高,但由于对人大工作规律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安排还不够科学。二是充分履职不够。区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方面,还存在监督面不够广、要求不够严、跟踪督办不够紧等问题,工作效能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创新项目不多。在履职过程中,面对新问题,思考不够多,谋划不够深,推进工作的措施还不够给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忠诚为民,紧紧依靠全体代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正确方向,按照“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任务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代表为主体、以能力为导向的工作理念,围绕全区“红色引擎+五线推进”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依法履职,加强监督,扎实推进武昌人大各项工作,促进武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职责担当
我们将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法定职能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更加多样的需求,促改革,助发展,惠民生,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聚焦均衡充分发展,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围绕发展拼搏线,组织开展武昌“三旧”改造项目专题询问,促进人民生活环境改善和城市功能提升;开展重大经济发展项目视察调研,推动区政府完善投资管理监督机制,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对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均衡发展;调研武昌特色创谷、创新园区和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情况,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围绕改革创新线,调研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情况,检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着力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扩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事前评审结论对预算安排的导向作用,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助推区级国有平台改革,督促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聚焦法治武昌建设,深化法律工作监督。围绕平安亮丽线,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审计的监督职能,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继续开展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专题听取区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专题报告,督促查出问题整改,维护司法公正;调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重点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促进社会公益维权机制的不断完善;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开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法规的立法征询工作。
(三)聚焦共建共治共享,深化民生工作监督。围绕民生幸福线,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区“红色物业”推进情况开展调研,助推幸福驿站建设;检查医联体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组织检查全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建设情况,促进义务教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继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助推我区城市精准扶贫任务如期完成。
(四)聚焦自然和谐共生,深化生态工作监督。围绕长江主轴线,调研长江主轴右岸武昌段城市建设情况,促进规划按期实施;检查武昌区湖泊保护工作,重点检查湖泊水质改善情况,助推武昌生态宜居品质区建设;检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情况,督促全区公共机构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坚持以代表为主体,强化服务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代表为主体的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造条件,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
(一)加强平台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加强街道代表工作室、社区代表接待站规范化建设,做实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联系群众的平台;继续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助推武昌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依法开展代表持证视察,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及专题调研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拓宽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渠道;统一街道代表组活动时间和代表接待群众时间,提高代表活动的参与率。
(二)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工委对口督办的工作机制,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力度;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牵头办理议案、建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审工作,不断强化议案建议督办措施;建立大会期间代表建议现场分办机制,加强代表与建议承办部门的及时有效沟通,推进政府提高分办工作的精确性;加强日常督办、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工作,逐步形成督办工作新常态,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管理,提升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登记管理工作,探索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新方式新途径,建立代表履职补助、持证视察服务保障制度;继续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依托“武昌人大”门户网站开展远程培训,进一步强化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组织百名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提问,接受选民监督。
三、坚持以能力为导向,强化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区人大常委会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能力为导向,强本领,严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一)增强政治本领,强化常委会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红色引擎工程”,精心组织“我是党员”活动,争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先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常态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风素质,倡导在常委会上不讲外行话,不说过头话,提升审议质量。
(二)增强改革本领,强化常委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常委会人员组织结构,逐步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设立区人大专门委员会,探索开展专委会工作;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口指导人大街道工委联系制度,审查、任命区人大街道工委专职副主任,设立区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健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考评机制,促进区人大街道工委作用发挥;探索推进辖区各级代表联动,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三)增强监督本领,强化常委会制度建设。修订《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议题范围、决策程序、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办法,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渠道,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健全人大常委会与区政府、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沟通联系机制,完善常委会决定、决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纪要办理回告机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后监督管理办法,拟定对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监察委副主任、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后工作监督计划,在常委会任期内安排1次工作述职评价。
(四)增强创新本领,强化常委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区人大预算和审计信息监督系统平台,积极探索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促进财政预算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中审计转变;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探索面向社会公开代表履职活动情况,便于选民联系代表、了解代表、监督代表;探索设立人大门户网站移动版,筹建常委会、人代会会议电子阅文系统,实现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方便地查询、审阅电子版会议文件和相关会议资料。
各位代表,以上是我们对2018年主要工作的初步安排,在本次大会上,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建议,修改完善2018年工作计划,恳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明确了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奋斗目标。我们要在区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代表,依法履职,为共同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而努力奋斗!
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2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