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付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武昌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武昌建设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围绕全区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一)加强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029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871人。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先后依法批准逮捕了武汉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4名犯罪嫌疑人、武汉市首例雇佣酒托进行诈骗案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公诉了武汉市首例利用“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案件,依法公诉了危害一方的“砖沙石霸”夏瑜、侯锋年等9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加大对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47件68人,起诉25件59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重视保障人权,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对偶犯、初犯、未成年犯、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运用不批捕、不起诉、检调对接等机制,作出适当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五年来,共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87人,不起诉144人。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工作机制,把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贯穿于工作始终。先后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经帮教考察期满后依法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益机构合作,推进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1]工作, 2014年11月开展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以来,共办理刑事速裁案件578件,办案时间大大缩短,切实提高了司法效率。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水平始终保持在全市领先水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要案138件157人。先后查处了701研究所原副所长卢军(副局级)受贿案,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原处长郭为平(正处级)受贿案,湖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沈小东受贿、滥用职权案,汉口殡仪馆原馆长周金安受贿案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武昌区园林局、武昌区房地公司等系列重大贪污贿赂案。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1件31人。如武汉市科技局原副局长赵杏娥滥用职权、受贿案,青山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柳滨玩忽职守、受贿案,蔡甸区发改委原主任周开明(正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案。坚持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创新服务、文化建设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与区委党校联合,在培训中增设预防职务犯罪课程,进一步加强公务人员“底线意识、程序意识”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对武昌地区五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发案原因特点及趋势变化进行了详实的归纳分析,并着眼于查找风险点、完善规章制度、巩固廉政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对策建议,形成的《武昌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及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2011-2015年)》,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中,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地市县“十佳预防报告”。
(三)强化对诉讼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未立案99件112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95件,追诉漏犯 43人,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1 份。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4件4人。推进“两法衔接”[1]工作,依托区政务网,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44件。深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规范刑事抗诉工作,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15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抓好看守所监管秩序的监督,深入推进监督的规范化建设,驻武昌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监督各类案件282 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39 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 62件,执行监督案件81件。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1]工作,成立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公益诉讼办案“专班”,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水资源污染问题作为重点调查方向,共立案8起。今年9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会上,武昌区检察院作为全国6个基层院代表之一,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四)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营造诚信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治理新要求,将服务发展、保障大局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深入贯彻省委服务企业发展“十六条意见”和省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鄂检十条”,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和优化投资、创业、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4件24人,起诉4件4人,查办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有效保障了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办案中,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法治思维,充分考虑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发展状况,慎重妥善处理,确保办案实效。如辖区某大型建筑装饰设计公司董事长涉嫌单位行贿一案,考虑到该董事长如实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社会危险性不大,从该企业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考虑,我们决定对其采取不予羁押的强制措施,并依法对该董事长及其公司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积极开展对非公企业的犯罪预防,与区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合会签了《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见书》,就共同做好涉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达成了共识,形成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力。
二、以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按照省、市司改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引领,以司法责任要求和能力素质为抓手,认真组织员额检察官[1]的考试考核与推荐工作,积极配合省遴选委员会,完成了我院首次计入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47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每名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能力素质、适岗情况等,将三类人员分类定岗。基本实现了入额检察官和人员分类到位、基本办案组织到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到位。着力推进“扁平化”管理,健全适合办案规律的新型组织形式,由员额检察官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基本办案组,确保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高效运转。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1]改革,合理划分办案权限,重新修订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的权限清单,减少办案审批层级,实现了检察权运行规范化和高效化。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行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新的检察官考评机制。
(二)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妥善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严格把握诉访分离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能够及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彻底解决群众信访渠道不畅的问题。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预测、预警、预控,认真评估每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5月,与辖区两个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工作协议书,组建了由18名专职律师组成的“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专门设立“律师接访窗口”。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有效引导上访群众运用相应的法律程序和办法解决实际诉求。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认真办理涉检信访事项,做到有诉必查,一案一清,连续多年无一起非正常涉检赴省进京上访的事件发生。今年9月,我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三)拓展检察服务路径,畅通服务群众渠道。组建了由优秀检察官、法学院教授、知名律师等组成的“心桥名师工作室”,在社区挂牌成立“检察服务站”,针对不同社区的具体实际开展调研,因地制宜的选派工作组成员入驻社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开设“名师有约”专区、与高校法学院开展“检校结合”讲座、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展览、受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多种形式,为社区群众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2013年以来,我们围绕群众关注的“家暴”、“职工维权”、“家庭教育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主题,深入辖区街道、社区、中小学校,先后举办了“法在社区---慧心家长课堂”、“校园法律故事会”、“我们身边的法律”等主题讲座和法律宣传展览30余次,与社区群众、在校学生开展面对面的互动交流,现场答疑解惑,受到了一致好评。并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作为新形势下的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典型进行连续报道,开创了武昌区检察院社区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三、以队伍自身建设为抓手,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把“两学一做”和支部生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各项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用实际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效。加强职业信仰、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开展每年一届的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职业道德群星谱”评选活动,着力打造干警身边的学习之星、敬业之星、创新之星,树立武昌检察新风貌。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的落实。聚焦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担责、尽责、督责。对干警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先后对违纪的1名干警劝其离职,3名干警给予纪律处分。
(二)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顺应修改后“两法”及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和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坚持不懈地把提升检察官的专业素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定期开展公诉论辩、侦讯模拟、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专业技能实战培训和操作,邀请了中科院心理研究员为我院反贪、反渎干警举办侦查技术应用培训,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辩论队举行实际案例辩论对抗赛等,切实提升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能力,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去年11月,我院未检科副科长张薇代表湖北省检察机关参加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荣获“全国未检业务办案能手”称号。在武汉市“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中,我院3名干警连续三届荣获全市“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在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检察业务竞赛中,先后有22名干警荣获“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三)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加强案件流程监管,建立和健全案件质量两级评查机制,对案件办理的规范化进行全过程监控。依托检察机关业务统一应用软件,对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办案活动进行跟踪监督,提高案件质量,促进规范执法办案。对在执法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查错补漏”。通过对重点办案部门的执法薄弱环节深入查摆,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规范、文明、安全办案。针对司法瑕疵“责任分散、主体不明、责任难追”的问题,2016年6月,我们制定出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整改实施办法(暂行)》,重点对司法瑕疵责任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司法瑕疵出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分别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经常化工作机制,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积极打造全媒体阵地。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功能,共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32件,生效法律文书169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170条,做到了应当公开全部公开。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严格依照程序开展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机制,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执法评查等工作,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形式。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经过不懈的努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检察院。在2011年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2012年获评“全国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过去的五年,武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五年来,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听取汇报、视察调研、制作议案提案等形式,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改革,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武昌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队伍的监督管理、办案人员的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任务依然还很艰巨。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武昌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我们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实践“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武昌区第十二届党代会确立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区检察院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为武昌区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六中全会的精神内涵,坚决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等党内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应有的作用。不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服务武昌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和区第十二届党代会确立的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这个总目标来谋划检察工作,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扎实地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为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强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严肃惩治职务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追逃追赃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理念和举措,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岗位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等社会公益的保护。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四是强化非公经济发展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鄂检十条”,继续深化省院部署开展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非公企业发展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检察院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各项规定,规范邀请见证人、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规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开展捕后羁押性审查工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坚决防止事实、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大力推行检务公开,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狠抓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充分运用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检察官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专业化执法办案队伍。三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和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模式。以落实和强化检察官执法责任为重点,不断健全和完善以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案件办理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四是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加强与人大、政协的经常性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武昌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