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定于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时40分,在武昌区议政厅(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机关大楼七楼)举行,会期半天。
一、会议议程(草案):
1、听取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2、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3、听取区政府关于《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人事任免及宪法宣誓。
二、出席人员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1、区人民政府区长;
2、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4、区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5、部分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由区人大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6、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二项议程,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委、区卫计委、区食药监局、区工商质监局主要负责人;
第三项议程,区文体旅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第四项议程,区发改委、区科产局、区民政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环保局、区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人;
第五项议程,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主要负责人;
第六项议程,相关人员由任免工委负责通知。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履行请假手续,将书面请假申请传真至区人大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2、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
3、报告及发言时间: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15分钟以内;调研情况报告7分钟以内;会议发言3分钟以内。
4、会议期间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闭,不要在会场使用手机。
5、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
联系电话:88936127 18971036617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