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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星期四)上午召开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16:41    打印     阅读次数:

 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于4月25日(星期四)上午8:40时,在武昌区议政厅(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机关大楼七楼)举行。

  一、会议议程

  会前学法。

  1.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一季度工作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武昌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武昌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4.人事任免事项。

  二、出席人员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1.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负责人。

  3.区十六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4.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员:

  会前学法、第2项议程(8:40):区政府办、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区司法局主要领导。

  第3项议程(9:50):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政府国资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主要领导。

  四、会议要求

  1.会议十分重要,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场签到。男同志着正装(浅色长袖衬衣、打领带),女同志着职业装或制服参加会议。

  2.会议期间遵守会风会纪,保持会场秩序,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通话。

  3.会议材料将通过无纸化会议系统,提前推送到参会人员的工作平板上。请提前阅读会议材料,携带平板参会,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

  4.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履行请假手续,将书面请假申请传真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联系电话:88936127    18986018781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