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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星期二)上午召开武昌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12:31    打印     阅读次数:

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定于425日(星期上午8时40分,武昌区议政厅(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机关大楼七楼)举行。

一、会议议程

1.专题学习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部署培训会)

2.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季度工作情况报告。

3.书面审议《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名单(草案)》。

4.审议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5.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6.听取和审议《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草案)》。

7.审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任后履职监督办法(草案)》。

8.人事任免事项。

二、出席人员

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1.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负责人。

3. 部分区人大专(工)委委员、区十六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4. 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一项议程:

区领导:陈露露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档案馆,区人武部,武昌税务局、武昌公安分局、武昌社保处、武昌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

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资局、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政府国资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地方金融局分管领导;区退役军人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项议程: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政府国资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主要领导

项议程:区司法局主要领导

四、会议要求

1. 会议十分重要,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场签到。男同志着浅色长袖衬衣、打领带女同志着职业装,或制服,并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参加会议。

2. 会议期间遵守会风会纪,保持会场秩序,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通话。

3.  会议材料将通过无纸化会议系统,提前推送到参会人员的工作平板上。请提前阅读会议材料,携带平板参会,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

4.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履行请假手续,将书面请假申请传真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联系电话:88936127      18971055047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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