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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8时40分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10-23 10:55    打印     阅读次数:

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定于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8时40分,在区机关大会堂举行,会期半天。

一、会议主题: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使用上级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的工作报告

二、参会人员

1.区委书记刘洁,区委副书记、区长余松;

2.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3.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区政府办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负责人。

5.部分区人大专(工)委委员、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6.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华中金融城管委会、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省实验中学、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七医院。

7.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只参加10:10-12:00在区机关大会堂的会议。

三、会议安排

(一)现场视察(8:40-10:00)

8:40区机关大楼集中乘车

参加视察活动人员为“参会人员”中的:1、2、3、4、5,视察完毕后前往区机关大会堂;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10-12:00)

地  点:区机关大会堂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履行请假手续,将书面请假申请传真至区人大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2.请提前5分钟到达集中乘车地点。会议期间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闭,不要在会场使用手机,不要随意走动。

3.会议材料将通过无纸化会议系统,提前推送到参会人员的工作平板上,请提前阅读,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会议将印发书面材料,不用携带平板参会。

4.请参会人员着正装参加会议(男士穿西服、打领带,女士着职业装)。

联系电话:88936127      18963986613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