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定于6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时40分,在武昌区议政厅(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机关大楼七楼)举行,会期半天。
一、会议议程(草案):
1. 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关于“三旧”改造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修订草案);
4. 审议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事宜;
5. 任后监督事项;
6. 人事任免事项。
二、出席人员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1.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区政府办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负责人。
3. 部分区人大专(工)委委员、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4. 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一项议程: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武昌规土分局、武昌交通大队负责人。
第二项议程: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房管局、区城改局、华中金融城、经济开发区(滨江商务区)负责人。
第五项议程:区文旅局、区房管局、区国资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
第六项议程:区司法局、武昌公安分局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将书面请假申请传送至区人大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2、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
3、报告及发言时间: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15分钟以内;调研情况报告7分钟以内;会议发言3分钟以内。
4、会议期间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闭,不要在会场使用手机。
5、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
6、男同志穿浅色衬衣和深色长裤、女同志着职业装,或制服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88936127 18963986613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