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定于4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时40分,在武昌区议政厅(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机关大楼七楼)举行,会期半天。
一、会议议程(草案):
1. 书面审议区政府一季度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草案)》;
4. 当前金融形势专题讲座。
二、出席人员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1.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区政府办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负责人。
3. 部分区人大专(工)委委员、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4. 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二项议程: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区站区办,武昌税务局、武昌公安分局,区房地公司,石洞街负责人。
第三项议程: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国资局、武昌规土分局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将书面请假申请传送至区人大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2、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
3、报告及发言时间: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15分钟以内;调研情况报告7分钟以内;会议发言3分钟以内。
4、会议期间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闭,不要在会场使用手机。
5、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
6、请所有出列席人员着正装(男同志穿西装、衬衣、打领带,女同志着职业装)或制服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88936127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