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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集中视察
发布时间:2024-09-04 17:48    打印     阅读次数:

9月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胡太荣带队开展《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座谈,检查区人民政府关于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德智、王妍、刘重武、夏敬安、段东斌及区政府副区长钱刚出席活动。

胡太荣同志一行查看了长江紫都社区和凤凰山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防治情况。26家贯彻实施《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责任单位对照条例的54条法规条文全部提交了自查报告。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区政府汇报了《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在武昌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更局、区城管执法局、白沙洲街道、积玉桥街道依次作了补充汇报。

与会的市人大代表、区人大执法检查组成员从加强技术监测、做好宣传演练、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区人大专家咨询组成员从专业角度,对武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下步工作提出了加强技术监测、开展道路灾害勘察等建议。

钱刚同志对人大代表的建议作出回应,表示将认真吸纳、加快落实。并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对代表建议逐项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逐一攻坚合力解难,切实兜牢武昌发展的安全底线。

胡太荣同志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在体制机制建设、防治规划编制、预警能力提升、治理保护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武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他强调,区政府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深化思想认识、健全防治体系、多点发力推进、深化群测群防群治等四个方面,继续不折不扣地推进条例规定各项工作在武昌落实落地,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安全墙”,为武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