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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赋能,守护武昌大美湿地——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
发布时间:2023-06-13 17:43    打印     阅读次数:


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6月1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当天上午,朦胧的细雨浸润着沙湖湿地的勃勃生机。检查组先后视察了外沙湖荷花展、湿地公园和内沙湖小微湿地,实地感受到武昌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座谈会上,区城管局代表区人民政府全面汇报了《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的情况,相关部门、街道作了补充汇报。紫阳湖、外沙湖两个湖泊型公园获评2022年全省“最美城市公园”称号;紫阳湖、内沙湖、外沙湖、晒湖先后获评武汉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武昌区成为拥有“美丽河湖”最多的中心城区。

与会的市、区人大代表及专家根据前期学习、集中视察情况,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围绕提高可持续性、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工作联动、做好基础性科研和社会宣传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兼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熊敬超代表认为武昌区在湿地保护工作上做出了艰苦卓越的努力,并指出湿地保护重在保持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建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以保护为先,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同时注重增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持续性、系统性和长期性。

余峻代表为武昌区在打造内、外沙湖湿地公园上所做的努力点赞,她建议继续做好社会宣传,提升市民保护湿地的意识,提升湿地保护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久久为功,努力增强湿地保护成效的可持续性。

徐军代表建议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的联动,形成共抓共管的局面,同时注重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探索建设市民共享共有的湿地保护平台,凝聚更广泛的湿地保护力量。

陈凌代表认为,执法检查的逻辑性、比较性、目的性、实践性应该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的对应职责应该进一步明确,同时建议面向行政机关、周边居民、游客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

李敬代表指出湿地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的特点,破坏容易、建设困难,在规划建设时要考虑好后期维护工作。要综合运用多种保护手段,进行局部的生态微调,逐步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平衡。

陈超琪教授建议针对湿地系统生态平衡、新污染物治理、极端天气的应对、发挥湿地的碳汇作用等方面加强基础性研究工作,从而进一步实现湿地的可持续性保护。

区政府副区长李远华表示区政府将认真吸纳代表和专家的宝贵意见建议,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湿地保护法》,促进武昌区湿地保护工作再上台阶,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更好开展。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太荣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在湿地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正是因此,武昌区得以在2022年武汉市召开的世界湿地大会占有一席之地。对下步工作,他提出要求:一是要借《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契机,推进武昌区湿地保护工作更好开展,要明确主责部门并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做好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督促落实到位;二是主责部门要同步做好基础性的科研工作,为湿地保护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三是针对机关、学生、青年等群体加强法律解读,形成宣传合力,推动《湿地保护法》在全社会落地生根,聚力保护武昌大美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