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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A)
发布时间:2019-03-12 10:47    打印     阅读次数:

崔一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混合制改革试点的建议》(第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区政府办公室分办通知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国资部门关于国有企业进行混合制改革的最新文件精神,第一时间明确并组建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国资监管服务中心同志参与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专班。


您提出的加快我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混合制改革试点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为我办后续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提供了思路。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发展壮大区属国有企业,提高国有资产运营和利用效率,是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也是我办近期重点任务。


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在中央的部署下,国家发改委牵头重要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两年来,国家发改委进行了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第一批9家,第二批10家,第三批31家。


关于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混合制改革,我区前期也做了一定试点工作。目前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共有72家(含一级出资企业19家),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有7家,分别为武汉中部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兴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武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宏源泰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湖北昌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裕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户部巷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我区现有的7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均为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出资设立,这7家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状况和运营效果并不太理想,存在运营状况不佳、违规对外担保、合作方单方面违约等多种问题,与当初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现阶段,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中央、省、市还处于试点阶段,我办正积极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造、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重点工作,为引进民间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好前期准备。


下一步,待中央、省、市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运营经验成熟后我办将借鉴中央、省、市相关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区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期借助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办将继续尽全力做好后续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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