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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A)
发布时间:2019-03-11 17:26    打印     阅读次数:

王巍、陈荣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对保健品销售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事实清楚、问题属实、建议合理。我局收到《建议》后立即召开办公会进行研究,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办理时限,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您们《建议》中提出的目前保健食品销售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局组织辖区内监督所和相关科室对全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再次进行了全面摸排。


据摸排,全区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含个体经营户)967家,没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其中,主营保健食品销售公司228家,兼营保健食品的综合性商场(超市)35家,兼营保健食品中小型超市及便利店345家,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品零售企业359家,从业人员3700余人;药店经营品种一般在4-12种,超市经营品种最多22种;全区保健食品销售方式除了以药店、超市便利店和销售公司等传统商业渠道外,以体验馆、养生馆、专家义诊、健康讲座等方式的有120家,其中医院、社区和写字楼周边与保健食品相关的免费体验店75家、养生馆18家,专家义诊1家,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26家。调查中,还了解到“厂家直销”、上门销售等销售方式也有存在。


二、采取措施


为了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销售行为,解决保健食品销售市场存在的质量没有保障、虚假宣传、打亲情牌、价格离谱无标准、投诉无门等问题,我局坚持打防结合、监管与服务并举,成立了全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了《武昌区食药监局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将全区967户名单分发到各监督所,要求逐户清理、核实、整治。


(一)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我局在市食安办、市局统一安排下,成立了整治工作专班,以清查主体资格、保健食品质量、标签标识、经营行为为主要任务,对保健食品专营店、销售公司、医院和写字楼周边,通过免费体验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体验馆、养生馆和以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场所进行逐户上门排查,对消费者投诉集中或曾有案底的企业,进行严格检查。1季度,检查保健品经营户182户,查出有问题的8户,其中责令整改6户,取缔无证经营2户。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区局每年组织对辖区


市场销售的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安神)、减肥通便等4类易非法添加的保健品进行监督性抽检,每年20个批次左右。全区保健食品监管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方式进行,集中区域主要在中南所、徐家棚所、水果湖所、首义路所和南湖紫阳所。各监督所日常监管会重点检查保健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台帐、进货查验等制度的建立、执行和记录情况。禁止在许可注册地以外经营保健食品,规范销售渠道,要求经营者进货时严格验收,详细检查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查验并保存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索取并保存保健食品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抽检报告、产品合格证,进口保健食品的报关单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围绕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保健食品的功能目录等内容,区局发动各监督所一线执法监管人员、社区网格员、食品安全员,利用微信、QQ、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栏、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开展保健品知识宣传工作,着重强调保健食品是针对特定人群的保健功能,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近3年来投诉举报主要涉及产品为各类亚麻酸、磷虾油、蜂胶等胶囊制品,各类营养口服液、中药饮片、蛋白粉等,主要销售方式为保健食品讲座、活动后推销和保健食品店现场购买。区局处理关于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案件共计419起,通过协商处理的保健食品投诉举报案件30起,涉及金额13万余元,案件涉及人群以中老年人为主。处理关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共计7起,涉嫌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案3起、涉嫌销售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案3起、涉嫌经营不符合法定标准的保健食品和预包装食品案1起,罚没金额共计79498元。


三、存在的问题


前期,我局在保健食品监管,特别是老年保健食品监管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保健品销售市场还存在着经营主体资质公示不够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市场上仍存在保健食品商标标识不规范,甚至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销售的现象;仍然有通过会议、电话、网络、上门销售等多种隐蔽经营手段或经营渠道违规违法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保健品销售市场存在的问题和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不断更新完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本底,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确定风险等级并按要求频次监管,通过行业自律确保产品质量,规范销售行为。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坚持定期抽检和机动抽检相结合,对不同时期、重点品种和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产品重点检测,及时运用检测结果分析,严控风险。


(三)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将亮证经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和信息公示等列为日常监督检查基本内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许可地址以外销售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稽查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对销售渠道违法、无证经营、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行为依法查处坚决打击。


(五)拓宽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联合工商质监、公安、街道执法,鼓励社会监督,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018年5月16日


 


主管领导姓名:郭斌        联系电话:15307138266


经办人姓名:周志阳、熊文   联系电话:189711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