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电梯维修基金申请难问题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解决电梯维修资金申请难的问题基本属实。感谢您对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监督和关心。
公共维修资金是住宅小区房屋的“养老钱”,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依法行政,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将有助于促进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得到及时维修,因此,您的建议对提高我局行政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收到建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办理案件,并对我局维修资金审批程序进一步进行了清理和规范。
2011年,武汉市颁发了《武汉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我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均依照该办法规定进行办理。按照规定,维修资金使用的申报主体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代表提出申请。申请流程为业主委员会申请预算;区房管局审核并拨付首期工程款;业主委员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业主委员会申请结算;区房管局审核并拨付工程尾款。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维修资金常态使用申请,区房管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首期工程款。对小区房屋出现电梯损坏影响安全运行、消防设备损坏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应急程序,无需通过业主签字环节,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东方莱茵小区申请维修基金时间过长的具体问题,其主要原因是:1、业委会委托的办事人员发生更换,前后衔接不到位,资料交接不清楚,造成工作延误;2、施工单位与审计公司针对工程款的价格意见不一致,经过多次协调,耗费时间较长;3、房管局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指导工作不到位。
据了解,东方莱茵小区从2017年开始申请维修资金,向我局物业管理科咨询了相关程序,我局工作人员告知业委会电梯维修资金申请分为普通程序或“绿色通道”应急程序。电梯需要维修的,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可以按普通程序办理;电梯发生故障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出具查勘、鉴定、整改报告的,可以无需业主签字,通过“绿色通道”应急程序,尽快进行维修。业委会、物业公司希望尽快对电梯进行维修,但在咨询后,得知每部电梯检测需要费用3000元,对于4部电梯1.2万元的检测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都难以承担。在此情况下,业委会经商议,决定通过业主签字的方式,走普通程序申请维修资金。
业主签字完成后,业委会依照程序规定,将工程预算报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价格进行审计。第三方审计公司依据《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标准》,出具了审计报告,但施工单位认为审减金额较大,导致维修资金申请准备工作陷入僵持,直至2017年9月,经社区多次协调,业委会、物业公司、电梯维修单位、第三方监管单位才相互让步,就价格基本达成一致。
2017年9月20日,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第一次向我局送交申请资料,经审查,资料存在缺项和多处填写错误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条目式的指出所有问题,请送交资料人员补充修改资料。后因该人员个人私事,在未说明资料需要修改完善的情况下,将申报资料工作转交他人负责。期间房管局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跟进指导,更没有从群众需求的角度出发,导致第二次向我局提交资料时,再次被要求继续完善修改。2018年3月13日,第三次递交资料申请并审核通过,我局迅速按规定进行了公示,该小区的电梯维修资金申请于2018年3月21日完成预算审批。目前,4部电梯已维修完毕。
据悉,为加快维修资金使用,近期市相关部门已对《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计划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八大亮点:1、优化办事流程,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2、扩大了应急使用范围,应急维修从4项扩大到8项;3、创新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方式,可通过四种表决方式提高效率;4、强化了街道、社区在维修资金管理中的监管责任;5、明确了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维修资金的归属;6、对专户管理银行提出了明确要求;7、调整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行政管理模式,从审核制调整为备案制;8、完善了房屋转让时维修资金的处理方式,结余资金随房屋所有权转移。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大指导力度,督促物业企业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电梯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
主管领导姓名:陈 玲 联系电话:88877512
经办人姓名:万其文 联系电话:88870414
邮政编码:43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