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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A)
发布时间:2019-03-11 17:02    打印     阅读次数:


张咏梅代表:


您在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住宅小区“住改商”现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工商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建议中涉及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等部门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住宅小区内开办企业,既影响群众生活,又带来安全隐患这一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市工商局部署,区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区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关于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内违法经营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张琛凯为组长、以分管局长陈熔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全面落实,办公室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区局召开了住宅小区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协调公安、城管、房地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具体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


1、严把市场准入关。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管理,除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等11种情况可以直接登记外,其他凡在住宅小区内申办营业执照的,一是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需征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全部业主同意、并签名认可后方能办理营业执照;二是根据市政府和市工商局的规定,必须是“商业”用途的才能办理营业办执照,用途为”住宅”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2、依法清理取缔。一是对于在居民小区内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现在正在合法经营、守法经营的,尽量劝其搬离居民小区。二是对于虽然在居民小区内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有业主投诉,影响居民生活和安全的,限期变更经营场所,对拒不执行的,依法取缔。三是对于无照经营的,坚决取缔。


3、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成立由房管局牵头,由建委、城管委、工商质监、民政委、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住改商纠纷协调小组。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住改商过程中的纠纷。各部门间要密切协作,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积极履责;不属于本部门职权的,及时转办,不得推诿。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住宅小区内开办企业的监管力度,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生活工作环境。


 


 



武昌区工商质监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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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司春杰      联系电话8678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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